招标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六小学LED显示屏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六小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六小学LED显示屏(定制化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57651
(三)预算金额:55,000.00
(四)采购需求:
商务需求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02日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3
产品免费质保期:2年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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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樊超 0756-6296005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第十六小学
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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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户外显示屏、LED控制系统、LED信息发布终端等 | 户外显示屏、LED控 制系统、LED信息发 布终端等 | 1 | 55,0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1、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合法来源证明原件及所需设备认证资料复印件。 2、主设备厂家一年免 费上门检修承诺函,供货当日不提供资料文件视为不满足要求(不接受后补资料文件),视为验收不通 过。 3、为了保障后期维修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经营独立法人单位,本项目要求质保期内服务 响应时间为2小时以内。 4、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全新原厂在大陆销售的正品行货,并严格按照投标及 厂家承诺保修条例提供保修服务,供应商需提供参数中有效证书。如发现非正规来源产品作投诉处理。5、所有供货商品必须满足以上所有技术参数要求、配件必须齐全,必须是未经拆封的原厂包装,我方不接 收外包装经过二次封装的商品,否则不予考虑,技术规格中标为关键技术参数和功能,对这些关键技术参 数和功能有任何负偏离的,否则不予考虑。 6、投标价格包括所有费用,供应商不得投标后再议价,所有承诺 必须执行。 7、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作出以上承诺,否则不予考虑。 8、投标人不能随意黏贴招标文 件参数作为投标附件,发现投标附件与投标品牌、型号参数不符,我方有权作出投诉处理。 9、投标单位 必须完全满足带“▲”参数,否则一律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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