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综合保税区绿化养护外委、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宁024-233882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口综合保税区绿化养护外委、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营口综合保税区金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合格的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营口综合保税区绿化养护外委、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包号
标包名称
预算金额
服务期限
招标范围
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
绿化养护外委
42万元
一年
营口综合保税区项目内绿化养护管理服务,绿化面积69642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
0.4万元
第二包
保安服务外包
118万元
一年
营口综合保税区保安服务,包括营口综合保税区项目内的日常秩序维护、治安防盗、消防管理、防范突发事件、监控中心的管理、车辆的管理等,每月对各项记录的整理和存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
1万元

2.3服务地点:营口综合保税区。
2.4服务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第二包投标的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
注:以上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按照顺序分别装订成册(适用于现场获取)或扫描成1套PDF文件(适用于在线获取),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获取。
现场获取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房间。
在线获取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4.4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综合保税区金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49号(查验监管库201-206)
联系人:陈岩
电话:0417-36607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宁
电话: 024-23388267
电子邮件:lngczb@163.com
 
注:如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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