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路桥绿心环湖提质工程-环湖农田建设项目(东片,不含农田退水零直排)已由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浙江路桥飞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路桥飞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工程为路桥绿心环湖提质工程-环湖农田建设项目(东片,不含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地点:台州市路桥区飞龙湖东部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耕地地块土地平整、田埂修筑,灌溉管道2062m,超疏水土路9523m2,田间机耕路8224m2,籽播轮种面积2595m2,局部种植草坪或乔木等。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招标人指定的工程(详见招标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预算造价5757764 元,计划工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至2024年 8 月 21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2发售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新东方商厦5002室)。
4.3报名需提供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投标人报名表。
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送达报名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 8 月 28 日上午9:30整。
及开标地点: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5楼)开标室 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路桥飞龙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路桥区
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576-82988006
招标代理机构: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新东方商厦5002室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576-88663718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2024年 8 月 26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相互兼任。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3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4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5 |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
附件信息:
工程量清单.doc
455.5 KB
报名表.docx
14.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