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6260601800186024
预算金额2852.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越187606467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B标段污水工程

项目编号:
E3506260601800186024
地区:
东山县
来源平台: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9-07 08:57:48

业主单位: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6260601800186

项目建立时间:
2022-06-29 14:50:45

项目名称: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
东山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1、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二期工程,涉及 6 个镇 54 个行政村,新建镇村污水收集主管网 80.6km,收集支管 230.1km,压力管 22km,31 座一体化预制泵站及9座处理站。 2、配套工程: (1)城镇污水处理: 东山县陈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山县陈城镇陈城村往宫前村 公路段西侧,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污水厂规划总规模 0.75 万 m3/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 0.25 万 m3/d,征地一次性完成,总用地面积 26312 ㎡。污水处理工艺为 CASS工艺+自然循环炭系载体技术,污水经处理达到类四类标准后,尾水经再生水回用泵站提升,作为道路、绿化浇洒及宫前溪景观补水。 (2)流域治理: ①东山城垵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排放工程,新建一条尾水排放管和一座尾水提 升泵站,其中尾水排放重力管长度为 211.89m,管径为 DN600~DN800,尾水排放压力管长度约 5844.6m,管径为 DN600~DN1000 ,尾水提升泵站规模为 2.0 万 t/d,采用一体化预制泵站。 ②东山县双东湖湿地公园清淤工程,主要解决双东湖清淤问题,涉及土方内倒 约 1149129 平方米,土方外购约 28852 平方米,水系防水层 420755 平方米。 ③东山县铜钵埭沟清淤及护岸工程,清淤方量约 3 万立方米,新建护岸 900米。

项目联系人姓名:
王越

联系方式:
18760646768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260601800186024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9-07 08:57:48

招标项目名称: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B标段污水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漳州市东山县

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626081600445H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30600715486024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B标段污水工程,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标段



标段1: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B标段污水工程

标段(包)编号:
E3506260601800186024001

标段(包)分类:
排水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东山县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二期)及配套工程(樟塘镇)项目B标段污水工程

标段(包)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相关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⑥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和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⑦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将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予以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合同附件12-13)。⑧同一招标工程项目中,每一个中介单位只能被一个投标人委托,若投标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委托同一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编审投标委托工作)的,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⑨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2852.64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9-07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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