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20170170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5-4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5-4 14:54: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5-11 14:54:00 |
报名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招标联系电话 | 024-23382836 13130205060 | 招标联系人 | 张晓可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预计投资额(元) | 2550000.00 |
建设单位 |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民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 | 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 |
招标方式 | 公开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
公告说明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7】9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民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设备采购。 2.2招标人: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民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3交货地点: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两个月内,安装及附属配套设施施工计划工期为2017年6月10日至2017年8月15日。 2.5采购内容:大兴安岭鄂伦春民用机场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具体包含前向散射仪一套、独立风站一套、激光测云仪一套、备件、校准工具及系统软件等系统安装。内容包括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附属配套设施施工、系统集成、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3.3投标人须具备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民航局空管办认定的审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每日8:30至17:00携带报名资料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民航局空管办认定的审核合格等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北区32号,电话010-62328809)。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额3万元(人民币),于开标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递交入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民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英 电 话:0457-273918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13130205060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民用机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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