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临港双创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wc2023009
预算金额26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王秀风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工18842718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0
公告正文
盘锦临港双创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
(招标编号:LNWC2023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临港双创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对盘锦临港双创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项目
预估金额:260,000.00元;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4.服务期:1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临港双创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临港双创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3.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2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
(2918488989@qq.com)后致电代理公司或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
要求的报名资料邮寄为准。(邮件名称为:盘锦临港双创孵化器运营管理项目的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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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内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投标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2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0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1室,开标现场将采取“腾
讯会议”现场直播,投标人须提前自行下载“腾讯会议”并于开标时间准时参与视频会议,
详细内容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开标前30分钟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请给予配合。
七、其他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其他递交方式一律不接受,邮寄规则如下:
(1)付费方式:拒绝到付;
(2)快递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2月20日14时00分;
(3)邮寄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2室;
(4)接收人:韦工、张工;
(5)联系电话:18842718369、15042377585;
(6)寄件人可以在邮寄包装上标注投标人名称等字样;
(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邮寄风险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接收到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的文件包装破损、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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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形造成投标人未能参加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代理机构、监
管部门概不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青凤社区
联系人:王秀风
电 话:1524176217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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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2室
联系人:韦工
电 话: 18842718369
电子邮件: 2918488989@qq.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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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曰韦k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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