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路集团所辖高速公路桥梁养护与维修(预防养护)施工项目 2022-SG 招标公告
E2022082251002847249298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桥梁维修加固施工项目(时间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5中显示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3 企业信誉要求:
(1)信誉应同时满足以下a、b款的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B级及以上。
b.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60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桥梁维修加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3、4 中信息为准)
(2)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桥梁维修加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3、4 中信息为准)
(3)专职安全负责人:1名,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理。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hlht)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9.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拟预约的投标人请在预约前自行前往国信CA相关网点换发国信CA证书,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19.html。投标人已换发国信CA证书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国信CA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国信CA证书)。 9.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9.3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67。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