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子岭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675.6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983
预算金额845.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2712686
中标公司安徽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75.62万元
中标联系人何申柱
公告正文

佛子岭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1120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佛子岭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E341525001002983

标段名称

佛子岭镇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E341525001002983

招标人

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最高限价

8456544.08元

代理机构

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中兴南路15号四楼

  联系方式:0564-271268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

开标时间

202411191000分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你单位投标报价为6756236.10元 ,低于最高限价的85%(7188062.47元)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敦丰建设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无为鑫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栩汉建设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国灿建设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七)评标、定标中34.2.1(2)项目班子配备的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安徽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评标系统清标结果显示,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报价总人工费为703604.7元,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总人工费(714820.1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21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红星美凯龙S11栋208-210室

投标价(元)      

7284462.36元

项目经理

何申柱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12116572

项目技术负责人

周玉召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衡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21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44号

投标价(元)      

7257406.13

项目经理

陈俊阳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192185829

项目技术负责人

梁静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称

安徽熙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工期

210日历天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9-21号

投标价(元)      

7291232.31

项目经理

彭学敏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234232310493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甘园园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经理获奖

项目经理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5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佛子岭镇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64-5232921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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