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78.1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3-109
预算金额178.15万元
招标公司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35920006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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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3-109 | |||||||||||||||
2、项目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781,540.00元 | |||||||||||||||
最高限价:17815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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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范围:本工程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维修改造,位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主要包含老设备及管道的拆除、新设备的采购及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5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7 质保期:质保期要求为 1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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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洛财购 (2021) 1号第六条第 (三) 项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 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③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伊川县政府采购网(http://yichuan.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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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不接受进口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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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1月04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伊川县立奇大厦四楼D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国家相关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伊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伊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365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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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伊川县立奇商务大厦 A 区 5 楼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378316686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棉纺东路26号1号楼6单元1层109号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359200065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359200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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