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用电增容项目EPC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厦象招(fz-2023)-011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8
公告正文
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用电增容项目EPC
递交时间:2023-04-12 16:5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投标人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28 09:30:00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线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7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
评标办法线下评标
开标时间2023-04-28 09:30:0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用电增容项目EPC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用电增容项目EPC(招标编号:厦象招(FZ-2023)-011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总平规划;2、供电方案(具体详见附件)。
2、承包人建议书封套封面(具体详见附件)A3打印。
3、承包人实施方案封套封面(具体详见附件)A4打印。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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