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长兴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浙江省长兴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大楼屋顶广告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19】HZ-3054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限价(万元) |
1 | 屋顶广告字 | 镀锌板烤漆 | 平方米 | 200 | 20万元 |
注:本项目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省电力公司行贿行为登记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楼(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4)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5)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六、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9年12月12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601397,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964129491@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5日14:0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九、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4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帐 号:352010100100029079
十一、招标代理费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浙江省长兴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351122615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迪 联系电话:0572-5609013 传真:0572-5601397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长兴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