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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庐江县盛桥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EPC总承包工程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盛桥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下达庐江县 2023 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06-21 |
庐江县盛桥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EPC总承包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下达庐江县 2023 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庐乡组项【2023】2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盛桥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试点EPC总承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0027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00272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盛桥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盛桥镇垅埂、袁湾、夏湖咀、大瓦屋、王咀5个自然村的污水收集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明渠排水沟的改造,村内沟塘清淤改造及配套道路、路灯、村容村貌环境整治提升等。
2.7 合同估算价:1170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包括项目的优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设备质保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2)、(3)资质):
(1)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3 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单位担任,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则本项目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量不低于 41%(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分配比例)。注: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 22日至2023年 07月 12 日 10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156091068。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7月 12 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 07月 12 日 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 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15/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盛白路1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凌先生
电 话:1361565928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15609106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 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812396114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 130207103800198323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281163000019383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0天0小时32分1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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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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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6-210天0小时3分
招标文件正文6.21.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docx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