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二局三-基础设施分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EA1EA2NA10一期工程项目爬梯、栏杆采购招标20231020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二局三-基础设施分公司-雄安新区启动区EA1 EA2 NA10一期工程项目-爬梯、栏杆采购招标20231020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1.2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3项目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大河镇
1.4招标范围: 雄安新区启动区EA1 EA2 NA10一期工程 项目 爬梯、栏杆 采购
1.5项目概况:招标内容为启动区内EA1(NA10-NB5段)、EA2(NC5-NA11段)、NA10(EA1-EA2段)、EC 2-1、EC3-1市政道路(不含监控、照明智慧工程)及随道路布设的综合管廊(含管廊的电气、照明、消防、通 风等)、给排水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含数字化模型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
1.6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云筑网:www.yzw.cn)
2.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以及中建集采平台合格供方。
2.2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主营材料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涉及需要在当地建委备案的物资需要出具相关备案证明)以上资料投标人须上传至报名附件处。
2.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无合理原因报名后拒不投标的及其它经认定的恶意行为,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特别注意:云筑网联系人姓名栏处不可是填写公司名称,若存在此问题需先进行修改。(修改:云筑网我的资料联系人姓名改成法人或业务员姓名)
3.1关注云筑网(www.yzw.cn)。
3.2投标人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原则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由项目部、生产资源管理部、经济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法务人员)等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3报价须知:此次招标为价税分离固定单价招标,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其中运输费系指:由中标人将所需相关材料和设备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费用。
五、评标、定标原则 5.1本次招标暂定 1 个中标单位。
5.2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初评:依据合理低价原则,初评主要根据报价从低到高顺序选定进入下一轮议价的投标方,原则上按参加投标单位数量的50%-70%(出现小数点后一位的,按四舍五入进位取整)比例选定入围,进入下一轮谈判。复评:经过1次以上商务谈判,按最终价格从低到高依次选择三家投标单位,分别评定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5.3在每轮报价过程中,当轮报价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
5.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结果,并重新组织招标。
5.5在同等条件下,上年度评级高的分供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6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6.1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2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6.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6.4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5 雄安新区启动区EA1 EA2 NA10一期工程 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图纸、现场实况提出的所有具体要求。
6.6违约: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试验费、退换货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处以不合格材料货款 10 %的罚款,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由此引发的工期延误、窝工误工等责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1 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投标人需保证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单等资料随货同行,不能涉嫌造假。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7.3 验收方式:点数、检尺 ,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4 交货时间: 按项目要求分批进场 。
7.5 交货地点: 雄安新区启动区EA1 EA2 NA10一期工程项目工地现场或指定地点 。
7.6送货人要求:送货人必须经中标人书面授权且必须随货同行,送货单由送货人与招标人指定验收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6 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运输、卸货的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7.7 中标人发货后24小时内,应通知招标人,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7.8 中标人装运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通知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7.9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材料由中标人负责运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7.10如果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中标人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材料,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11违约:中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将无法按时交货的原因及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招标人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除外)的,每迟交1日扣除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违约金的支付不超过提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并承担因货物延误或提前而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8.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8.2、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规范和地标、行标及相关图集。
8.3、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检验报告、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合格证书。
8.4、档次要求:所供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9.1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前采用银行汇款、投标保函两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 元后取得投标资格,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合同签订后30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钢梯(竖梯) | 1.爬梯(竖梯) 2.应满足设计要求的防腐、强度、刚度要求,做法依据 宽度和角度参照国标图集《钢梯》(15J401)选用,表面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除特殊注明外,爬梯高度≤5.0m时做法参见图集<15j401>"T5 06",5.0m"WT2a" 3.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4.乙供爬梯 | m | 1790 | |
2 | 移动挂梯 | 1.移动式挂梯 2.应满足设计要求的防腐、强度、刚度要求,做法依据 宽度和角度参照国标图集《钢梯》(15J401)选用,表面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除特殊注明外,爬梯高度≤5.0m时做法参见图集<15j401>"T5 06",5.0m"WT2a" 3.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4.乙供爬梯 | m | 465 | |
3 | 钢梯(踏步斜梯) | 1.爬梯(扶手踏步斜梯) 2.应满足设计要求的防腐、强度、刚度要求,做法依据 宽度和角度参照国标图集《钢梯》(15J401)选用,表面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除特殊注明外,爬梯高度≤5.0m时做法参见图集<15j401>"T5 06",5.0m"WT2a" 3.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 m | 264 | |
4 | 不锈钢栏杆 | 1.不锈钢栏杆(详见图集15J403-1,B12型) 2.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3.乙供不锈钢管栏杆 | m | 2731 | |
5 | 不锈钢栏杆 (可拆卸式) | 1.不锈钢栏杆(可拆卸)(详见图集15J403-1,B12型) 2.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并满足设计、施工相关规范要求。 3.乙供不锈钢管栏杆 | m | 436 |
十一、结算与支付
11.2 双方对当月送货数量核对无误后,招标人开具本月购进明细表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中标人及时开具符合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购进明细表及结算单供货方位置上签字盖章。若因发票原因影响付款由中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11.3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大河镇 ,经甲方至少两人以上收料后,签字确认,方视为到货,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乙方每月15日前配合甲方办理结算,首次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款80%,货物全部供完后,六个月内支付至最终结算货款的100% 。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11.4付款方式:招标人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抵房】中任意形式或组合形式向中标人支付实际结算价款,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单价上涨或要补偿。
11.5 中标人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11.6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 / 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所有权即归招标人所有。但并不改变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大河镇胡村东中建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缪宇哲
电 话:18092816679
联系人:中建二局三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联系人:李武勇
电 话:186221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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