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繁无汽渡非现场动态检测卡点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HW060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30340号)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繁无汽渡非现场动态检测卡点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金额:125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平板式称重主体(标准型) 品牌:四方 规格型号:ZDG-40-PB 数量:4车道 单价:103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全、周翅青、江淮、沙先春、万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66%
金额:136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
1)淇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项目;
2)五河县S313非现场执法治超检测卡点及机房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黄山路302号
联系方式:18755336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18255371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景友
电 话:18255371098
十、附件
业绩
附件信息:
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