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
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测绘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初验信息平台系统终验数字县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全野外数据采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整合建库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整合建库构建政务版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研发数据库管理系统航空摄影测量地形图大比例尺数据整合改造核心要素更新地名地址和兴趣点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库政务版和公众版矢量电子地图瓦片公共专题数据制作环保交通水利林业整合生产框架矢量航空摄影真彩色影像数据矢量数据影像成果影像切片遥感影像政务版和公众版影像电子地图瓦片元数据DLG数据库数据分发服务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入库处理日常管理更新维护DEM数据基础测绘数据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建设数据建库数据脱密处理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发二维地图空间查询空间分析目录查询地图服务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分发服务平台专题信息集成平台应用示范系统建设公务用图系统美丽诏安综合展示系统房产登记土地登记系统暴雨洪水台风预警预报系统运行支撑环境建设平台运行维护更新长效机制共建共享协调机制运行与应用数据产品软件系统文档资料航测成果航摄成果航空摄影真彩色像片索引图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航空摄影飞行记录像片中心点结合图IMU/GNSS相关数据摄区航线航摄鉴定表像控成果像控点观测原始数据控制点成果表像片中心点与像控点位置结合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成果测区全域DOM挂图标准分幅DOM成果DOM图廓整饰成果整合后的影像数据政务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对接报告
金额
63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4]kt[gk]2019001
预算金额6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秦建雨18805026561
公告正文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50624]KT[GK]2019001 作者: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05-23 16:14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KT[GK]2019001诏安县国土资源局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测绘服务 测绘服务 1 国内 6350000 6350000 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测绘服务
合计: 635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叁拾伍万元整(¥63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

4.3交付条件:通过最终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将按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紧紧围绕诏安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数字诏安”、“智慧诏安”建设需要,以满足政府部门决策需求和为公众提供地理空间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3S”和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利用现有数据基础进行更新与完善,整合加工形成诏安地理空间框架信息数据库,依托数字漳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成诏安县权威的、唯一的和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全县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集成和高效利用,为政府宏观决策、应急管理、社会公益服务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综合服务,促进我县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总体设 计、地理信息数据建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发、应用示范系统建设、运行支撑环境建设。 (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现场勘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设计书、合同、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投标人提供的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必须经过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合格或权威技术部门、专家验收。 2 信息平台系统初验: (1)系统初验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派相应技术人员参加。 (2)在系统初验期间,中标人应在本技术规范书基础之上与采购人进一步明确测试内容,遵循国际标准或经各方认可的通用测试方法,对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 (3)在初验期间如发生故障和障碍,应作详细记录,查明原因并写出相应的分析报告。系统初验结束后,中标人应将测试报告完整移交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共同认可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至少1个月)。 3 信息平台系统终验 (1)系统试运行结束,中标人完成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相关配合工作内容,经各方确认后可对系统进行终验。 (2)系统终验组由中标人、采购人人员共同组成。 4 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5 终验时间和验收项目由双方在终验前根据合同共同确定。 6 整套系统项目需通过专家技术审查,采购人有权委托我国具有相关资质的权威部门或权威技术专家对成果进行验收,其检验结果将做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7 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5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队伍进场同时提交项目技术设计书交由采购人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5%
2 30 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完成并经过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
3 30 公共平台和应用示范系统建设完成并通过相关权威资质部门验收(或检测)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
4 20 项目完成后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抽查合格并按要求整改完善提交全部成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20%
5 5 在壹年质保期内,中标人按合同质量保证条款履约到位的,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款的5%。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后转成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壹年质保期内,中标人按合同质量保证条款履约到位的,采购人将于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9、合同有效期

至免费运维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在签订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乙方另需支付合同金额30﹪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合同金额100﹪的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全部合格成果的,视为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核定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1%计算;核定违约金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果乙方在达到核定违约金支付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一)技术和服务要求 1.项目调研、设计 按照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数字县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具体要求,通过对诏安县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软硬件资源等的充分调研,以及对诏安县各部门应用需求的具体分析,按照规范编制《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设计书》,上述设 计书需通过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2.地理信息数据建设 2.1、工作任务 根据项目需求,结合诏安县现有数据情况,通过全野外数据采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整合建库和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整合建库等技术手段,补充生产和更新诏安县范围内各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对数据进行改造,构建政务版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和公众版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研发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公共地理框架数据进行数据建库管理和维护更新。利用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公共地理框架数据进行建库管理和维护更新。 (1)1:500航空摄影测量、DOM、DEM以及地形图的制作及建库 采用航空摄影测量技术,对中心城区及周边范围约33平方千米进行航测,并利用航摄获取的数据生产1:500DOM正射影像、DEM数据以及1:500地形图。 (2)大比例尺数据整合改造及建库 利用诏安县已有的和补充生产的1:500大比例数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 计技术方法进行整合改造、核心要素更新以及建库。 (3)地名地址及兴趣点数据补充采集 补充采集诏安县主城区20平方千米地名地址和兴趣点数据,完成补充采集后,需对补充采集的地名地址成果数据进行整合,使其符合标准规范,并利用数字漳州地理空间框架地名地址数据成果和诏安县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对诏安全县域行政区域、水系、山脉等地名数据(包括基础地名、兴趣点数据)进行整合和标准化改造,形成标准的地名地址数据库。 (4)电子地图数据生产 依据诏安县最新的天地图融合数据、影像、数字高程模型更新成果,制作18-20级电子地图,包括矢量和影像电子地图,采用诏安县大比例DLG数据成果生产而成。利用整合改造后的影像制作18-19级影像电子地图(政务版和公众版)。 (5)公共专题数据整合与制作 收集环保、交通、水利、林业等专题数据,并整合生产。 (6)框架矢量、影像数据整合 按照公共地理框架数据整合标准,整合现有的矢量数据和影像成果,并生产框架矢量和影像切片数据。 (7)多源多分辨率影像数据整合 充分利用现有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资源,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 计技术方法进行整合,提供政务版和公众版两个版本的影像数据。 经过整合改造处理后的基础地理信息影像数据其空间分辨率不能低于原影像数据;用于公众版电子地图底图制作的影像数据空间分辨率不能优于0.5米。影像镶嵌精度应符合相关影像生产规范的要求。 (8)元数据生产 元数据是数据的描述。元数据整合内容包含对DLG数据、影像数据等的元数据进行采集和整理,便于数据分发服务与管理。 (9)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及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 研发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入库、日常管理、更新维护等。 对上述整合后的大比例尺DLG数据、影像数据以及DEM数据等基础测绘数据进行入库处理。 (10)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建设 通过对接市 级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管理系统,完成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的建库管理与维护,实现与数字漳州地理空间框架的公共框架数据库进行无缝对接。 数据建库的目的是将数据改造与整合加工获取的不同尺度、不同类型的数据成果,按照数据库设计要求整理建库,形成标准统一、内容完整、格式一致的最终数据库成果。 (11)数据脱密处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框架数据进行脱密处理,成果通过省级测绘主管部门进行地图审核。 3.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发 3.1工作任务 依托数字漳州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在线服务子系统和运维管理子系统搭建诏安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门户网站。依托公共地理框架数据,提供二维地图、遥感影像、空间查询、空间分析、目录查询等地图服务和功能服务,构建空间数据管理平台、分发服务平台、专题信息集成平台,通过在线方式满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地理信息和空间定位、分析的基本需求,实现地理信息高效、安全流动,为政府在资源管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管理、防灾减灾、城乡规划、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辅助决策和相关服务。 4.应用示范系统建设 4.1工作任务 基于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平台具有个性化应用的二次开发接口和可扩展空间,满足部门和公众对知识与信息的多样性需求,普及地理信息产品应用领域。建设或对接“诏安县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诏安县暴雨洪水台风预警预报系统”、“诏安县公务用图系统”、“美丽诏安综合展示系统”和“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作为典型应用示范工程,后期将进一步推进各部门各行业应用系统对接。此外,通过示范应用系统建设,积累成功应用的经验,持续推进数字诏安在政府机关、行业部门和公众用户中的推广应用,产生长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建设诏安县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 诏安县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以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节点数据为基础,建立集中管理、安全规范、充分共享、全面服务的国土资源核心数据库,实现对土地利用现状、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等数据的统一管理,达到“以图管地、以图管矿、以图防灾”的目的,能够更好的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决策服务。 系统建设时,诏安县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部署运行于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所使用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均由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提供,提供方式为在线调用方式。 诏安县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系统需与漳州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应用系统无缝对接,对接工作的沟通、测试、联调、开发等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建设美丽诏安综合展示系统 诏安素有中国长寿之乡、中国青梅之乡以及中国书画艺术之乡等称号。基于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成果,集成诏安县自然风光、民风民俗、示范新农村、土特产品以及特色文化等诏安风情信息,构建美丽诏安综合展示系统,对外展示美丽诏安新面貌,提升政府品牌效应。 系统建设时,美丽诏安综合展示系统所使用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均由诏安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提供方式为在线调用方式。 3)建设诏安县公务用图系统 诏安县公务用图系统,基于移动终端开发,集成丰富多源多尺度的地理信息数据,综合运用移动GIS技术和现代地图编制理论,实现在线和离线调用电子地图、地名数据、专题数据,方便公务人员及时浏览诏安县自然人文、掌握社会经济信息,更快地应对突发事件,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应急指挥提供便捷的服务。 系统建设时,诏安县公务用图系统所使用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均由诏安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提供方式为在线调用和离线拷贝两种方式。 4)对接诏安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以地理空间框架整合房产登记和土地登记系统等资源信息,使不动产单元信息的地理空间精确定位,通过“以图管不动产”,实现各部门的不动产“一张图”整合和共享,业务员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最后核准、统一登簿和发证。 5)对接诏安县暴雨洪水台风预警预报系统 系统建设时,诏安县暴雨洪水台风预警预报系统部署在诏安县水利局政务网,所使用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均由诏安县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提供,提供方式为在线调用方式。 本示范建设内容将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开展服务对接工作,通过政务信息网在线调用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提供的电子地图、地名地址等数据。 5.运行支撑环境建设 5.1工作任务 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运行于内部局域网、政务信息网和因特网,需要建立能够支撑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实施及建设成果长期应用的软件环境、硬件环境、网络环境和机房环境;建立能够保障项目实施及建设成果长期应用的支撑环境,包括领导机构、软硬件网络环境和安全保障体系、平台运行维护更新长效机制、共建共享协调机制等,全面支撑“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运行与应用。 (二)、成果提交 “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完成,预期取得的成果包括:数据产品、软件系统和文档资料等。 1数据产品 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主要包括航测成果、矢量数据、影像数据等。公共地理框架数据主要包括地名地址数据、电子地图等。 1.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航摄成果 航空摄影真彩色影像数据2套(电子); 航空摄影真彩色像片索引图数据2套(电子); 数字航摄仪技术参数2套(电子); 航空摄影飞行记录2套(电子); 像片中心点结合图2套(电子); IMU/GNSS相关数据2套(电子); 摄区航线、像片结合图2套(电子); 航摄鉴定表2套(电子); 2)像控成果 像控点观测原始数据2套(电子); 控制点成果表2套(电子); 像片中心点与像控点位置结合图2套(电子)。 3)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成果 测区全域DOM挂图2套(电子); 标准分幅DOM成果2套(电子); DOM图廓整饰成果2套(电子)。 4)数字高程模型(DEM)成果2套。 5)1:500地形图成果(DWG格式)2套。 6)1:500DLG数据库2套。 7)整合后的影像数据2套。 1.2.公共地理框架数据 1)地名地址数据库2套。 2)元数据成果2套。 3)政务版和公众版矢量电子地图瓦片成果各2套。 4)政务版和公众版影像电子地图瓦片成果各2套。 2.软件系统 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 2)政务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门户网站); 3)公众版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门户网站); 4)3个应用示范系统和2个对接报告。 3.文档资料 本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项目文档和技术文档均作为项目成果归档,主要包括《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项目设 计书》、《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合 作协议书》、《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公共平台用户指南》《数字诏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标准规范、技术设计书、质量检查报告、技术总结、工作总结、其他相关资料、项目资料移交清单,均为电子文档1份、纸质文档6份(其中,质量检查报告只提供纸质文档1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B区六号楼三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刘保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秦建雨
联系方法: 13960030339
联系方法: 18805026561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新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14000052500218


签订地点:诏安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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