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丰台区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管工作服务供应商比选公告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更好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丰台区民政局现启动2024年丰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管项目相关工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丰台区民政局
项目名称:2024年丰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管项目
预算:44万元
确定供应商数量:1家
二、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两项补贴制度建设,强化政策服务能力,做好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福发〔2016〕434号)、《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京民福发〔2019〕167号)的工作要求,拟对街镇2022-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项目要求
(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范围覆盖所有街镇。
(二)充分结合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记录,对两项补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资金未正常发放的追缴或补发情况进行核查。
(三)抽查两项补贴满意程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形成完整的监管报告,推动街镇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质保量高效完成相关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五)参选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约定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
四、参选方资格要求
(一)参加公开比选的参选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行业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没有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根据实际发布时间进行调整)
六、提交材料
(一)参选方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选方企业简介及相应资质材料(加盖公章);
(三)参选方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参选方公章。如参选方无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选方需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参选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里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请打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网站截图需完整有效,否则视为未响应)。
(六)针对此项目所提供服务和报价文件。
七、报名方式
以上材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913室),所有上交材料一式六份。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丰台区民政局将组建比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采购供应商,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民政局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3258305
附件:意向反馈表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丰台区民政局
项目名称:2024年丰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管项目
预算:44万元
确定供应商数量:1家
二、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两项补贴制度建设,强化政策服务能力,做好政策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福发〔2016〕434号)、《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京民福发〔2019〕167号)的工作要求,拟对街镇2022-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项目要求
(一)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范围覆盖所有街镇。
(二)充分结合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记录,对两项补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资金未正常发放的追缴或补发情况进行核查。
(三)抽查两项补贴满意程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形成完整的监管报告,推动街镇在以后的工作中保质保量高效完成相关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五)参选方必须严守商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约定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
四、参选方资格要求
(一)参加公开比选的参选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行业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没有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根据实际发布时间进行调整)
六、提交材料
(一)参选方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选方企业简介及相应资质材料(加盖公章);
(三)参选方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参选方公章。如参选方无法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选方需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参选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里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请打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网站截图需完整有效,否则视为未响应)。
(六)针对此项目所提供服务和报价文件。
七、报名方式
以上材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913室),所有上交材料一式六份。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项
(一)丰台区民政局将组建比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采购供应商,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民政局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3258305
附件:意向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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