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晨旭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萌0311-830868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宁智慧型试验风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智慧型试验风场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委以(黑发改新能源【2023】3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东宁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
东宁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
东宁智慧型试验风场项目
2.3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境内。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装机容量100MW,风电场部分拟安装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式变压器,新建  60公里35千伏集电线路和 50公里施工、检修道路,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期需新建100MVA主变一台,新建220kV单母线,主要包含高压配电装置、SVG 成套设备、二次设备。配套储能10MW/20MWh,配置电池储能系统为20MWh,连续出力时间要求为2小时(升压站内配置以电网公司审查批复的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工程量仅做参考,不因任何原因发生工程量变化而调整价格。
2.5 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及概算: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
初步设计收口:初步设计评审后10日内完成
2)施工图: 2023年9月30日前。本项目计划2023年10月份开工,图纸分批提交并满足施工需要,勘察设计人的设计进度应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项目具体实施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竣工图: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完成。
4)风机评标时需发电量报告及发电量复核报告,7日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所需的所有勘察、测量和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不限于):
1)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地质初勘及地质详勘;风电场项目场址范围内   1:2000电子地形图测量、升压站及风机机位项目场址范围内   1:500电子地形图测量及全部设计工作。
2)设备材料、施工、服务采购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等所有能满足工程施工的一切内容的编制(含各种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提交满足黑龙江省住建部门、审图公司需要的设计有关资料,满足审图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优化和收口及施工图设计、优化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设备选型和基础设计,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和基础设计,所需道路(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运输道路及桥涵、架空电缆及通讯线)的规划、设计,电气系统、输变电系统、通信、保护、消防等所有子系统的设计、优化。
4)风力发电机组微观选址及优化(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复核其成果),并出具选址报告。
5)本项目所有投标风机发电量报告及发电量复核报告,所有风机对应的度电成本报告。
6)优化设计。
7)竣工图编制。
8)参加评标及合同谈判,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9)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
10)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11)签认变更设计。
12)配合业主进行本次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工程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3.1两个容量不低于 100MW规模风电场。
3.3.2 两项及以上风电场配套储能或10MW/20MWh及以上独立储能电站全范围勘察设计业绩。
以上全范围勘察设计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需体现合同签署日期和勘察设计承包范围。)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未被列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4)近3年内在不曾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遭受停产整改、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3.6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设总)应具有:
3.6.1具备 电气或建筑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证书;
3.6.2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以毕业时间为准)。
3.6.3自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2项及以上具有不低于 100MW规模风电场项目全范围勘察设计业绩。
3.6.4项目勘察设计周期内未担任其它项目的负责人或总设计师(需投标人和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出具承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投标人必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B  投标人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制作并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31日按照下列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5.1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在“市场主体登录”项下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如已注册无需再次注册,具体事项咨询0311-66635531)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
5.2 使用CA数字证书登 录 E 招 冀 成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 E 招 冀 成 ” ,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5.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
5.4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 年8月17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17开标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需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宁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
联系人:刘晨旭
电话:185241203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联系人:王萌 王宁
电话/传真:0311-83086894、15233639682   
电子邮件:hbctxt68@163.com
开户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帐     号:63712010200479
上级监督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11-85135150
监督邮箱:emdep@sunti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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