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241.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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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
2.预算控制价:241.16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151.212万元,第二标段预算控制价为62.16万元,第三标段预算控制价为27.792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名称:噻虫•高氯氟微囊悬浮-悬浮剂及戊唑醇悬浮剂采购;第二标段名称: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采购;第三标段名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采购
一标段采购22%噻虫·高氯氟微囊悬浮-悬浮剂(噻虫嗪12.6%+高效氯氟氰菊酯9.4%)14.94吨,430g/L戊唑醇悬浮剂14.94吨,登记作物包含小麦;二标段采购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共5976升,登记作物包含小麦;三标段采购大量元素水溶肥料22.41吨。供应商可对以上标段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1.2预算安排:241.164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小麦病虫害防治需要等。
3. 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达到合格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 号、泰财采〔2022〕 5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鲁财库〔2007〕32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日历天完成。
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4-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 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538-535635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泮河西路泮河小镇商业区3号楼1105室
联系人:李斌
联系方式:0538-8565111
附件: 物资采购需求方案.pdf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
2.预算控制价:241.16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151.212万元,第二标段预算控制价为62.16万元,第三标段预算控制价为27.792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名称:噻虫•高氯氟微囊悬浮-悬浮剂及戊唑醇悬浮剂采购;第二标段名称: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采购;第三标段名称:大量元素水溶肥料采购
一标段采购22%噻虫·高氯氟微囊悬浮-悬浮剂(噻虫嗪12.6%+高效氯氟氰菊酯9.4%)14.94吨,430g/L戊唑醇悬浮剂14.94吨,登记作物包含小麦;二标段采购0.01%28-高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共5976升,登记作物包含小麦;三标段采购大量元素水溶肥料22.41吨。供应商可对以上标段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1.2预算安排:241.164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小麦病虫害防治需要等。
3. 需满足的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达到合格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 号、泰财采〔2022〕 5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鲁财库〔2007〕32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日历天完成。
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按时、精确、保质、保量。
8.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最新规范,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4-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 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宁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
联系方式:0538-535635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泮河西路泮河小镇商业区3号楼1105室
联系人:李斌
联系方式:0538-8565111
附件: 物资采购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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