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西乡塘区南棉街、振宁鲁班、振宁公寓商业街、康乐园、阳光康城等地共37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qjy23-24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南宁市西乡塘区南棉街、振宁鲁班、振宁公寓商业街、康乐园、阳光康城等地共37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4 05: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报名链接:https://www.dscq.com/packageDetails/0c3368ac07c84f6f882cc443c778fbcf.shtml?receiveOrgId=7b0a40144e8543199c12bdffe04a850d

项目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南棉街、振宁鲁班、振宁公寓商业街、康乐园、阳光康城等地共37间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3-246

挂牌价格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414

挂牌截止日期

2023420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西乡塘区鲁班路4号振宁·现代鲁班等地产权属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南宁产投华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面积(㎡)

挂牌价格

(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租期(年)

拟招租经营用途

合同到期日

备注

1

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244号

33

3,564.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

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246号

10

1,08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

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238号

33

3,564.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4

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康乐园17号

67.94

4,022.00

5,000.00

3-10

非餐饮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5

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48号

39

3,90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6

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50号

40

3,981.00

5,000.00

3-10

非餐饮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7

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210号

95

4,000.00

5,000.00

3-10

可餐饮

 

1.商铺结构特殊,含主面积45㎡,附房50㎡,均可利用,附房目前被前租户作为厨房使用。
2.合同期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8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268号

32

3,458.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5.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9

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338号

49

5,28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4.30

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0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90号

8

1,737.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6.30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1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96号

20

2,00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6.30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2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39号

15

1,418.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6.30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3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322号

32

4,906.00

5,000.00

3-10

非餐饮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4

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4A21

52.56

3,584.00

5,000.00

3-10

非餐饮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5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3A01、3A02、3A03

159.97

21,544.00

20,000.00

3-10

非餐饮

2023.5.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因原租户缩小经营规模,现将商铺分开两个标的挂牌。已由原租户自行砌墙隔断。

16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3A05、3A06

93.37

12,574.00

10,000.00

3-10

非餐饮

2023.5.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因原租户缩小经营规模,现将商铺分开两个标的挂牌。已由原租户自行砌墙隔断。

17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7A02

51.72

3,99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5.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8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7A03

39.23

3,027.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5.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19

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86号振宁阳光康城4B15、4B16、4B18、4B19号

214.8

6,00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6.30

合同期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0

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4号振宁现代鲁班1#-5号

20.82

50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6.30

合同期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1

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4号振宁现代鲁班20#-5号

65.70

3,285.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6.30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2

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4号振宁·现代鲁班33#-1、2、3、5号

189.55

16,037.00

10,000.00

3-10

非餐饮

 

1.33#-1号商铺95.58㎡;33#-2号商铺21.1㎡;33#-3号商铺34.23㎡;33#-5号商铺38.64㎡,承租可自行根据此面积进行间隔。
2.合同期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3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西二里46号振宁公寓商业街40-42号

64

2,415.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期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4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西二里46号振宁公寓商业街55号

32

1,47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期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5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88号

20

1,94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6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14号

32

3,645.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7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32号

20

2,301.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8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69-2号

35

2,835.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29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302号

32

2,852.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0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344-2号

129

27,353.00

20,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1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南棉街145、147号

70

5,53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2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振宁康乐园1号

100.25

2,626.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3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振宁康乐园2号

76.55

3,068.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4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22号振宁康乐园5号

56.67

2,275.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5

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4号振宁现代鲁班16#-15号

54.1

2,705.00

5,000.00

3-10

非餐饮

2023.7.31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6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西二里46号振宁公寓商业街30号

32

1,693.00

5,000.00

3-10

非餐饮

 

1.合同期三年以内(含三年),租金不递增;
2.合同期超过三年的,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37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路西二里46号振宁公寓商业街73号

32

1,150.00

5,000.00

3-10

非餐饮

 

合同前两年不递增,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一年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逐次递增5%

备注及其他情况说明:

1、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标的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4、部分商铺未到期,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鲁班路的商铺需要与现场管理物业公司签订商铺物业服务协议。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5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启年

注册资本

832236.941196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0718896037R

经营规模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产投华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南棉街、振宁鲁班振宁公寓商业街、康乐园、阳光康城等区域37间商铺挂牌公开招租的函

批准文号

产投华创函〔2023〕107

批准日期

2023年411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元)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价格说明

月租金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金额以合同期最后一个租赁年度月租金标准的3倍金额计收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月交纳(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先付后用。

租赁期限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按标的成交月租金总额的50%向交易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数额等支付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3、在竞过程中发现竞租人资料造假,出租方和交易所均有权取消竞租人竞标资格;竞租人成交签署租赁合同后,出租方发现成交人资料造假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其其他违约责任。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为从事相关行业的合法存在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在过去2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

3、竞租人没有未结诉讼或仲裁事项。

4、竞租人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

5、本次竞租不接受联合报名。

6、竞租人没有被出租方或交易所纳入黑名单。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一、企业或其他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竞租人在过去2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未结诉讼或仲裁事项的证明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无经济方面犯罪或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竞租人在过去2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未结诉讼或仲裁事项的证明及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无经济方面犯罪或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9.保证本次竞租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竞租人实地查看标的,并向标的管理方了解标的现状同时签订《标的现状确认书》以证明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标的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成交后对标的状况存在任何异议均不能作为拒绝履约的理由,出租方有权不予退回竞租保证金做为违约补偿。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一经报名默认竞租人已知晓并认可所有披露信息及合同约定条款。

2、标的租期3-10年,无转让费。

3、标的招租经营范围除国家限制经营、产生环境(包括水、声、光、气、烟、尘、味等)污染,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外的行业不可经营废旧回收,具体经营范围结合资产招租清单。

4、租金按月结算,采取先交租后使用的方式,当月应缴纳下月租金,合同签订当月应支付当月及下月租金承租应于每月20日前结清应缴租金,每期租金在上个月的20日完成代扣

5、水电押金: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水电押金按租赁资产建筑面积*30元/㎡(最低不得低于500元)计收。

6、水电费:出租方每月定期抄录承租方实际水电使用量,并核定计收(含损耗分摊数),水电费随租金一起代扣。

7、装修押金:承租方装饰装修时,应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标准为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但每次缴纳的装饰装修保证金不得低于3,000元。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票据原件将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

8、若租赁期内因承租方原因违约提前退租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按第一年月租金标准向出租方交纳免租期间的租金。

9、租赁期内无论何种情况下应缴租金数额出现小数的,出租方均以“四舍五入”的规则取整数进行收缴。

10、鲁班路商铺的承租方必须按南宁市相关行业规范开展经营,自行与现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并且按期如额缴纳费用,服从物业公司管理避免经营过程发生扰民纠纷。

11、南棉街所在地块已列入政府旧城改造范围,如因政府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场地,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发生场地征收时,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补偿的,双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协商解决。

12、标的物装修需严格遵守《南宁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如有需要须自行办理报建手续,并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

13、不能在未经出租方允许的情况下私下进行改造施工或改变房屋结构;需向出租方书面提交完整施工方案及经营计划,取得出租方同意,并在出租方的监管下合法施工。

14、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并将证照复印件交由出租方备案。若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拿到经营所需相关证照而导致无法正常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或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变相整体转租。

16、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城市规划、政府拆迁等建设需要而发生房屋征收时,租赁合同终止履行,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该标的物的装饰装修补偿及搬迁费,按政府搬迁补偿清单(或评估)标准全额赔偿给承租方所有,但租赁合同签订时,由出租方出具的移交清单中包括的装修物,该部分的装修补偿归出租方。搬迁费按照政府赔偿金额全额赔付给承租方。其他的征收补偿归出租方。

17、如因合同到期、房屋征收或承租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对标的的所有投入(装修或地上建筑物)均归出租方所有,不论合同因何种原因提前解除或到期终止,承租方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如:空调家电等)均可拆除取回,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出租方经济损失。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例如:消防系统修建改造、房屋水电系统改造、加装特种设备等)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18、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铺面现状并由出租方管理办开具《标的状况确认书》(需为出租方管理办盖有公章的原件,自行复印无效),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现场查看标的出租方联系方式:0771-2181131、18697969905(莫女士)。

19、在租的且无违约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20、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21、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2856762

保证金详细情况

交纳金额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交纳截止时间

2023420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账号

8113 0010 1390 0137 793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金处置

方式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披露附件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租赁合同

附件4:商铺物业服务协议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项目终止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0771-5837327

18977334460

项目报名联系人

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0771-2856762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2856762

交易机构传真

0771-5705627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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