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茂名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勘察和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中共茂名市委党校新校区项目勘察和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项目编号:JG2024-0970,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下列内容:
4.1.2 |
投标文件的 标记 |
(1)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或技术投标文件或保密信封。 电子版封套: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2)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封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邮政编码: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本密封套在定标会召开时间前不得开启。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修改为:
4.2.2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 |
①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四份; ②技术投标文件一式五份(A3装订),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四份; ③保密信封壹份; ④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一式七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六份; ⑤商务及经济报价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光盘贰份;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U盘贰份。 |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节4.1.1增加:“④致项目定标委员会的函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3 技术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7.“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演示文件光盘另外提供)”修改为:“多媒体动画演示文件(光盘粘贴在技术文件正本的封底内)”。
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澄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单 位: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24 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