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相关税务业务系统应用辅导及数据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21600280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缪春林1395279224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超0514-809813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21600280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相关税务业务系统应用辅导及数据利用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相关税务业务系统应用辅导及数据利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WYZLX-202405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12万元/年,2年共计24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投标按1年期报价,1年最高限价12万元。
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相关税务业务系统应用辅导及数据利用服务项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30 16:00
开标地点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其他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相关税务业务系统应用辅导及数据利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信息,并于2024年12月3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WYZLX-2024058;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相关税务业务系统应用辅导及数据利用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磋商 □询价;4、预算金额:12万元/年,2年共计24万元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投标按1年期报价,1年最高限价12万元。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7、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4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一: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4日方式:线下获取,报名者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获取。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2号楼11楼)。售价:300元/份,现金缴纳。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五、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2、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无。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且加盖公章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5、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332号联系方式:缪春林、139527922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联系方式:0514-80981302、18168264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超电   话:0514-80981302、1816826477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
扬州市文昌西路332号
联系人:
缪春林
电话:
1395279224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
联系人:
吴超
电话:
18168264777
电子邮件:
3149811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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