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牛湖大水田股份合作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田社区西区对面11966.37平方米场地租赁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403377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牛湖大水田股份合作公司空地出租(发包) |
起始日期 | 2024年11月21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水田西区 |
装修情况 | 其他 | 面积/数量 | 11966.3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8元/平方米/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租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 资产用途限定 | 土地(空地(停车场、大型建材堆放、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履约条件 | 使用要求如下 合法使用:本租赁物业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物业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安全使用:物业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装修及改建要求: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租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管理费、保证金等各项费用。若该物业电伏使用不足以满足工作生产需求,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增加变压器功率的相关费用; 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 ||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受深圳市牛湖大水田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对该集体物业通过意向征集的方式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的意向登记,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一)建筑状况: 本租赁项目总计租面积合计为11966.37平方米,现状为空地,基本平整。 (二)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三)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无 特别说明:该物业属于历史遗留建筑,其消防手续缺失,须由承租人申办消防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抵押、查封情况:无 (五)物业其他情况: 1.电梯:无; 2.变压器:无。 (六)计算租金面积: 11966.37平方米(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租金收取)。 (七)租金递增情况:无 (八)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九)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十)是否允许转租、分租:不允许。 (十一)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空地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 物业管理费 | 无 |
水费 | 无水电,须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政府单位缴纳 | 电费 | 无水电,须承租方自行办理,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政府单位缴纳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租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出租。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延长公告期限,延长3日。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公告期满,产生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出租。 公告期满,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出租。 公告期满,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征集者:延长公告期限,延长3日。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交易实施机构定向发出邀请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实施机构有权选择通过发布公告或定向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告知结果。 |
项目日程
澄清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主体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二、产业准入要求 (一)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意向承租人应为符合片区产业规划及产业发展导向的工业企业法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法人、重点建设或引进的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包括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独角兽企业及准独角兽企业或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企业法人。 (二)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实施细则(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1〕17号),意向承租人不得为创客以外的个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未经备案的专业化租赁运营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信誉要求: (一)未被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四、其他要求: (一)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二)非联合体投标。 (三)未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交易情形。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意向承租方须需提交以下意向登记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后上传): 1.《意向登记表》[需按附件内容填写,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 2.意向承租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 3.《承诺函》(需按附件内容作出承诺,提供加盖意向承租人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的扫描件)。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基础信息(包含但不少于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 6.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盖单位章)。 7.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受股份合作公司委托,本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方式 | 23338511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牛湖大水田股份合作公司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交易依据说明:本次公开招物业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物业物瑕疵风险说明: 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物业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物业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合规经营风险说明: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不可抗力风险说明: 该物业位于土地整备项目范围内,如需推动项目进展,在股份公司提前3个月对承租方发出提前终止通知后,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清退及搬迁,不得向股份公司、股份公司项目合作方及政府部门提出任何关于经济损失的补偿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退场搬迁费等),如有违反,股份公司有权强行清场,承租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并赔偿股份公司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 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违约事项说明 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标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物业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交易平台免责声明: 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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