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南岸区2019年第二批“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通畅工程一标段(第二次)答疑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0/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疑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重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养护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说明:此工程是公路路面大修工程、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交由业主相关部门执行养护工作,为何强行需要投标单位具备重庆市公路养护从业承包乙级以上资质?而且是具备重庆本地的养护工程总包资质!据悉在重庆具备重庆市养护工程总包的企业非常少!此明显是暗箱操作!故意设置投标门槛,排除异己行为!违反文件规定:根据2019年10月23日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公管〔2019〕22号)精神,我局将针对本次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开展线索征集。违反第4条: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违反第6条: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违反第18条: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希望相关职能部门明察,打击这种无视法规暗箱操作的严重违规行为。

答疑1: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路基路面大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更换及增设工程、涵洞整治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的《重庆市公路养护从业资质管理办法》(渝交管养〔2017〕180号附件1)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境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从业资质管理,按职能范围履行养护义务、施行养护作业的事业单位除外。农村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单位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在重庆市境内从事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养护工程作业的企业,应当取得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庆市公路养护从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公路养护从业资质证书),并遵守本办法;第六条:乙级:可承担普通公路路基路面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单跨≤150米的公路桥梁的一般病害处治、加固补强工程(不含悬索桥、斜拉桥、拱桥的索、杆更换工程,以及梁式桥梁纠偏顶升工程),隧道土建病害处治和加固补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维修更换及增设工程。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原各行业监督部门发布的文件在废止之前继续有效。综合上述文件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故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重庆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养护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质疑2:几条农村四好路故意设置养护资质,排除外地企业,只能让少数几家公司参与投标,违背廉政建设。

答疑2:详见答疑1。

招标人:重庆南岸交通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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