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18]2号
金额
80.1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ggzy-2017t146(a
预算金额80.12万元
招标公司太仓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亿通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太仓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18]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八条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投诉人关于对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配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CGGZY-2017T146(A))的投诉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苏州新合盛资产监管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158号101park 9幢3楼

法定代表人:龚建新

委托代理人:沈宇宏 联系电话:13732629659

被投诉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所在地址: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

法定代表人:高菊平

相关当事人1: 苏州亿通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苏州姑苏区城北路1088号银都广场1幢1202室

法定代表人:范建华

相关当事人2:苏州金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国际科技园二期D302-2

法定代表人:徐国忠

相关当事人3:苏州秋利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季雪雅

二、基本情况

本项目2017年12月22日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18年1月3日项目开评标,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1月5日收到投诉人送达的质疑函,被投诉人于1月15日向投诉人作出了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服质疑答复,于1月22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1、投诉事项一:项目要求采用银联智能POS移动终端,并限定银联商务苏州分公司提供售后服务,限制了使用其他POS机型的供应商参与项目。

2、投诉事项二:项目要求现场安装APP并作为演示要求,而市局APP在开发和测试环节不可能覆盖所有机型,对部分没有安装测试的POS机型,不能保证在下载安装后立即就能使用。以此作为演示要求存在排斥其他POS机型供应商的嫌疑。

3、投诉事项三:三家进入谈判第二轮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非常相似,且与采购预算极度接近,具有串标、围标嫌疑。

4、投诉事项四:中标人苏州亿通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26日参与苏州高新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ZYS2017-N-G-001)的中标价是68万,而此次太仓项目的中标价是801220元。苏州高新区项目的设备数量种类远高于本次项目,但本次项目报价却高于苏州高新区项目报价,两个项目前后只差一周左右时间,短时间市场价格没有大的浮动。因此本次项目中标价格严重不合理,中标人亿通公司存在串标嫌疑。

本机关于2018年1月25日正式受理并依法组织了调查与专家论证会,现已审查终结,于2018年3月8日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太财购决〔2018〕02号)。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关于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配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CGGZY-2017T146(A))的部分投诉事项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太仓市财政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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