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广东公司工业级光猫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广东公司工业级光猫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3-0435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工业级光猫设备12590台,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交货验收。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CP00541 GPON设备 |
PON上行工业光猫(HGU型4GE) |
12590 |
台 |
广东省内买方指定地点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具体划分如下:
(1)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个或以上,划分2个份额:
如第2名的评审价格低于或等于第1名的评审价格1.1倍,则:
份额一: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60%;
份额二: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40%。
如第2名的评审价格高于第1名的评审价格1.1倍,则:
份额一: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70%;
份额二:数量为本次采购数量总量的30%。
(2)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为2个,且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具备竞争性,中标人数量为1个,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获得全部份额。
(3)如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2个,本项目重新招标。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036,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投标人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附件《投标报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该设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与本次投标产品所对应的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投标人承诺本次投标产品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上述证书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s://jwxk.miit.gov.cn/)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所提供查询截图不一致,以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证书不符或不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投标予以否决。
备注:最终中标人的进网许可证及承诺函将作为合同附件,为后续收货或工程验收付款的必要条件。
2.3.3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2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业级光猫或工业级ONU设备的销售业绩累计达到30万元(含)。
备注:1) 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0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8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1、样品包括主件、附件。
样品主件:2台PON上行工业光猫(HGU型4GE),1PON+4GE
附件要求:电源适配器 1个(至少2米)、LC 单模光纤2条(至少6米)、网线1条(至少6米)。
软件要求:(1)提供纸质版的设备查询内存、flash 信息的方法;
(2)提供电子版的《广东电信光宽终端入网变更申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在样品提交时间要求前发至“chenchenxun.gyl@chinaccs.cn” (投标人确认已完成相关注册或变更申请的,可不提供此申请)。
2、测试环境搭建:
无需厂家配合测试。
3、检测相关费用
本项目检测相关费用为20808元,检测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中捷通信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并与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结算。
检测相关费用提交账户:
收款单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庙前支行
账号:3602001019200328213
样品检测费用,最迟应在样品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毕,建议在提交样品前,提前完成检测费用的提交。
4、样品提交地点
地址:广州市机场路2788号,联系人:温峻,联系电话:13925081650。
5、检测模式
招标人安排1家检测单位,按本项目检测标准,对样品实施检测,如不按要求送检将影响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审。(注:如因检测机构的检测进度安排原因,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具检测结果的,招标人将延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其他
(1)样品提交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02月22日12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送至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样品由同一人或同一车送达的,其样品将被拒收。送样人在送样时,应携带送样代表授权书、检测费用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检测费用已提交)。(送样代表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送样代表授权书》)。
(2)样品测试结果将作为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样品测试结果的评审应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3)如投标人中标,其投标报价产品、供货产品与送检样品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非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供货结束后退还。
(5)截止收样后若送样不足两家,则由招标代理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宣告项目失败,并退还已提交的样品。如进行重新招标且样品要求不变的,原已送样的投标人可不需要重新送样,并书面向招标代理确认以原所送样品进行检测;投标人也可在送样截止前重新送样;如有重复送样的,以送样截止时间前最迟送达的样品为准。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20-378648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 1508室
邮 编:510095
项目负责人:黄泽文、谢思、颜欢、高怡思
联 系 人:黄泽文、谢思
电 话:18926171507、13690919387
电子邮件:huangzewen@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0967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