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橡胶密封条采购招标(两年度)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PMC(NH)-ZB2023-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橡胶密封条采购招标(两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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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橡胶密封条采购招标(两年度)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就橡胶密封条进行两年度采购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本招标公开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港机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PMC(NH)-ZB2023-02-019 2.项目内容:橡胶密封条采购招标(两年度) 橡胶密封条两年度招标,包含橡胶密封条制造、物流送货、售后服务、场地、管理、利润、税金等全费用。本次招标为分段招标,可在以下表格内单项投标。
资质预审前需提供样品图册、样品及相关检测报告招标方审核。详细清单如下: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3年内(2020年-2022年)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每年1例以上; (7)近3年内(2020年-2022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3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内(2020年-2022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内(2020年-2022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之一(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3)企业情况简介; (4)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推荐)、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推荐) (5)近3年内(2020年-2022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近3年内(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近3年内(2020年-2022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内(2020年-2022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内(2020年-2022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1)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2)产品样品图册、样品及相关检测报告(具体报告见附件《橡胶密封条质量要求》、橡胶密封条图纸); (13)贸易商投标的,除有原厂授权外,原厂家还必须承诺对质量、售后服务及索赔进行兜底负责(盖章),贸易商没有赔付能力时,由原厂家进行赔付(盖章),招标方、贸易商和原厂家签订三方合同(盖章)。 (14)本次招标需提供序号3、13、16样品,因此项目需要先对样品进行比对,招标方将先对样品进行密封及编号,资格预审时样品检验合格后可参与投标,送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14时,送样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汇技路298号304室,本次招标提供样品封存后,后继送货应确保跟封存样品一致。 (15)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需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招标邀请书第三条的要求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运行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需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招标邀请书第三条的要求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运行工作小组审核合格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3.3.1 收取材料时间:2023年4月18日14时(北京时间)停止报名及送样 3.3.2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5室(招标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余峰 电话:021-31199088/18101201774 送样联系人:周世达 电话:177-1706-5026 送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技路298号304室 邮箱:yufeng3@zpmc.com 备案邮箱: zpmcsupply@zpmc.com (报名时必须抄送)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通知投标人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上海惠南支行 帐 号:03895800040078954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三月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橡胶密封条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NH)-ZB2023-02-019),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2: 投标保密承诺书 致: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橡胶密封条采购招标(两年度)项目招标活动(招标编号:ZPMC(NH)-ZB2023-02-019),在此做出如下保密承诺: 1. 本承诺中“机密信息”是指招标方告知投标方的任何信息,无论口头信息还是书面信息,是否有任何文字或标记表明此类信息或数据是保密的,或者投标方在任何一次访问招标方时获知的信息。 2. 保密义务应特别适用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a) 制图,样式,规格,标准,程序,手册和与项目有关的一方因此研发出来的任何其他信息,无论是由上述双方的任何一方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或是由第三方在上述双方的任何一方的指导下产生的。 b) 和项目有关并且已经被上述双方的任何一方产生或他们各自的转包商,直接的或通过他们的母公司或者分公司产生的含有经济、技术、财务、商业、法律或其他性质的信息、报告、记录和任何种类的文档。 c) 保密承诺将适用于所有的发明创造及其衍生物并且包括由于使用、开发被透露信息而取得的成果。 d) 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制造,使用,分销或出售使用、含有或来源于机密信息的任何产品或其他项目。 双方承认机密信息会给或将会给招标方带来经济上的利益。 3. 投标方同意: a) 从招标方接收上述机密信息,并做好这些机密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保密工作; b) 除为了招标方利益开发项目而使用机密信息外,禁止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机密信息; c) 为了限制上述机密信息的泄露,对于其机构内确有必要了解上述机密信息的工作人员,应使其承担保密义务; d) 在没有招标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要对任何其他个人、机构或企业泄露上述机密信息。 4. 本协议中投标方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 a) 在从招标方收到上述机密信息之前,投标方就已经知道并且已经将信息整理成文档; b) 并非由于投标方的原因该信息现在或将来通过出版或者其他方式而公开。 投标方有义务证明任何上述例外情况。 5.本承诺中包含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视为或者解释为招标方通过许可证、技术转让或者开发服务合同而给予投标方一个许可。同样本承诺中包含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解释为招标方在此做出超过规定的承诺。本承诺并未授予投标方关于从招标方获得任何信息或文件的权利,如果招标方决定终止任何开始的会谈或谈判,在这种情况下,投标方承担对其得到的任何信息或截至到会谈或谈判终止之日的信息严格保密的义务。 6. 机密信息属于招标方的唯一专有财产。投标方不能直接的或间接的享有任何关于机密信息或其衍生物的所有权、财产权利或者利益。 7. 虽然投标方承认并同意机密信息的价值对于招标方是独特的和重要的,双方一致同意,如果出现违反本承诺或者有违反本承诺的可能,招标方将有权通过特定履行或其他方式强制执行本承诺。此外,如投标方违反保密承诺,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要求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害和损失。 8. 未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认可,本承诺的条款和条件不得修改或废止。如果本承诺中的任何条款由有管辖权的当局认定为不可执行或者无效,该等条款并不造成本承诺整体的不可执行或无效、在此情况下,该等条款应被修改并解释以在适用法律或法院决定容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实现该条款的原始意图。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全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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