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讷河市2024年龙河、老莱镇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金额
9000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l0207g231012002001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招标公司讷河市灌涝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刘宝成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千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工18145570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讷河市2024年龙河、老莱镇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0207G2310120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讷河市2024年龙河、老莱镇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讷河市灌涝区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讷河市2024年龙河、老莱镇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规模:治理侵蚀沟180条
2.4 服务周期:直至项目施工结束。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编制实施方案报告、概算书、设计图纸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应测量、施工时驻派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阶段验收等工作。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无
2.8 项目估算总投资:9000.0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0时至2023年10月24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08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 发布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讷河市水务局
联系人:黄立武
联系电话:13349529108
招 标 人:讷河市灌涝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讷河市党政办公中心四号楼
联 系 人:刘宝成
联系电话:1566332555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千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沙区黄河路南侧华山街东侧商贸广场(一期)C区
联系人:夏工
电话:18145570369
电子邮件:qx2022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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