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要求以及《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京社委社工发〔2021〕74号)、《北京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细则(京社委社工发〔2023〕4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昌平区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壮大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带动实施一批满足群众需求的特色项目,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协作联动,提升基层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昌平区民政局会同史各庄街道实施2023年昌平区史各庄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引进一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协助史各庄街道办事处运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优化完善史各庄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标准及项目、人员、财务、服务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2.结合史各庄街道辖区实际,注重链接整合多方资源主体,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工作方法为社区居民,特别是重点人群提供专业社工服务,推动社区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注重引入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助力基层社区治理工作发展,特别是在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慈善资源挖掘及社区动员与倡导等方面提供服务,推动辖区社会工作发展。服务期间至少完成10个服务案例。
3.通过专业督导等方式带动辖区内社区工作者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提升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和水平,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发展。服务期间至少提供60小时的专业督导。
4.协助史各庄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指导辖区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实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设置比例不低于30%,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设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的目标。在平台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制度完善等方面提供支持,并指导其开展直接服务。结合群众需求确定1-2个重点服务内容,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社会工作方法,每年至少完成5个服务案例。
二、申报主体
申报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在北京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部门和实际注册地点不在昌平区域内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级评估应为5A级)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机构和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且机构最近一年年检须达到合格要求(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机构不作年检要求)。
3.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能够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4.机构须具有稳定、能满足项目需求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机构的执行团队中至少有3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背景(项目负责人需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满三年,或具有社会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执行团队中持证社工比例需达到执行团队总人数的50%以上。
6.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人才实施专业督导,且督导须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满5年,或具有社工背景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督导经验。
7.保证每周至少有3天时间在史各庄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进行驻点并开展工作。
8.能够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三、项目申报方式
(一)各申报机构登录回天政购平台进行网上系统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00(申报网址:https://www.huitianyouwo.com/)。
(二)申报机构需先在回天政购平台上注册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平台审核通过之后方可查看采购公告进行项目申报,在系统内根据填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完成后线上提交申报书及上传相关附件。上传资料包括:
1.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
2.上年度机构年检结论扫描件;
3.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扫描件;
5.执行项目所需专业人员(社工、督导专家等)的执业证书扫描件;
6.须提供提交项目申报截止日前3个月本机构至少1名工作人员的由本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记录。
7.其他证明机构专业能力的材料。
注意:上传的项目申报材料请按照“项目名称-申报机构-文件内容”命名(例如:回天有我志愿先锋队建设项目—北京市昌平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登记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内容:申报的项目内容应该与本次发布的购买需求相适应;
2.申报原则:有关昌平区各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项目,本区机构可申报2个项目,外区(含市级)机构可申报1个项目;目前正在运营2个镇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机构不得申报;因故不再运营史各庄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运营机构,不得再申报该项目;
3.获批数量:单个申报机构原则上获批项目不超过1个;
4.资金要求:每个项目拟支持资金20万,各机构需进行定额申报,项目预算应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编制,特别是要细化科目和测算依据;
5.合同签订:机构中标后,与史各庄街道办事处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并报送区民政局备案;
6.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底;
7.其他事项:若截至项目申报结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项目数量未达到3个,项目投标将适当延期,延期后仍未达到申报项目数量,则进行流标处理。
五、联系方式
昌平区民政局:郭子林   010-69743035(办)
史各庄街道办事处:雷玉华   010-80733113(办)
平台技术方: 李卫路   010-81725516(办)
 
附件: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书重点内容填写说明》
 
 
                           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
                           史各庄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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