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房易事特UPS配套电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投标邀请函
金额
12.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致:滁州网宇商贸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房易事特UPS配套电池项目
2、采购单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现决定对滁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房易事特UPS配套电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定成交单位。
4、本项目概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下,拟向滁州网宇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易事特UPS配套电池”该项目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5、采购需求:本次UPS蓄电池更换需将原来128节E-300电池更换,不对配电线路做改动,并对易事特UPS主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主机正常工作运行。要求在更换UPS蓄电池施工当中,尽可能减少无UPS后备的施工时间,以保障机房设备正常运行。
(1)将蓄电池开关关闭,将三组电池脱离UPS系统,保持一组电池保障UPS后备供电。
(2)将三组旧电池拆除以后安装三组新的蓄电池组并将三组蓄电池组接入UPS系统保障新换的电池组为负载供电。
(3)拆除剩余一组旧电池组并安装新的电池组接入UPS系统,至此UPS蓄电池组的更换完成。
(4)提供ups系统整体一年维保,提供ups电池三年质保.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最高限价:12.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95%,验收一年后支付至合同款项100%。
9、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放置于密封的档案袋内,封口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②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③投标报价函;
④服务承诺函;
⑤质量保证书;
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材料。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请你单位携带投标文件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科,报名截止后由我院招标小组在院纪委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进行报价,结果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示。
11、协商原则:
(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协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采购单位的组织下进行。
(2)参加协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3)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12、协商包括以下内容:
(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
(2)价格;
(3)参加协商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
(4)参加协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其他协商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内容。
13、协商方式:
(1)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协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得进入协商。
(3)如果参加协商供应商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协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协商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协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及协商后第二轮(最终)报价。
(5)参加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4、成交原则:
(1)协商结果能够满足协商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
(2)协商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协商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协商的权利。
15、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0-3175359(招标办)0550-3510821(信息科)
监督电话:0550-3562253(监审科)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11月09日
1、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房易事特UPS配套电池项目
2、采购单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现决定对滁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机房易事特UPS配套电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选定成交单位。
4、本项目概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下,拟向滁州网宇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易事特UPS配套电池”该项目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5、采购需求:本次UPS蓄电池更换需将原来128节E-300电池更换,不对配电线路做改动,并对易事特UPS主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主机正常工作运行。要求在更换UPS蓄电池施工当中,尽可能减少无UPS后备的施工时间,以保障机房设备正常运行。
(1)将蓄电池开关关闭,将三组电池脱离UPS系统,保持一组电池保障UPS后备供电。
(2)将三组旧电池拆除以后安装三组新的蓄电池组并将三组蓄电池组接入UPS系统保障新换的电池组为负载供电。
(3)拆除剩余一组旧电池组并安装新的电池组接入UPS系统,至此UPS蓄电池组的更换完成。
(4)提供ups系统整体一年维保,提供ups电池三年质保.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最高限价:12.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95%,验收一年后支付至合同款项100%。
9、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放置于密封的档案袋内,封口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②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③投标报价函;
④服务承诺函;
⑤质量保证书;
⑥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材料。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时00分前,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请你单位携带投标文件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信息科,报名截止后由我院招标小组在院纪委监督下开启投标文件进行报价,结果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网站公示。
11、协商原则:
(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本次协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采购单位的组织下进行。
(2)参加协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必须实质性满足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3)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12、协商包括以下内容:
(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
(2)价格;
(3)参加协商供应商承诺的服务内容;
(4)参加协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其他协商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内容。
13、协商方式:
(1)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
(2)协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得进入协商。
(3)如果参加协商供应商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协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协商报价原则上分两次进行,即协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及协商后第二轮(最终)报价。
(5)参加协商的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4、成交原则:
(1)协商结果能够满足协商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
(2)协商确定的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协商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最终放弃本次协商的权利。
15、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0-3175359(招标办)0550-3510821(信息科)
监督电话:0550-3562253(监审科)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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