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一室一站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服务采购公告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部一室一站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需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公司)对我部一室一站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是在值班室、数据工作站、信息保障站、机房等区域,建设:1.大屏显示系统,2.视频会议系统,3.音频处理及扩声系统,4.中央控制及连接系统,5.指挥及值班席位,6.综合布线系统,7.网络接入系统,8.安防系统,9.机房工程。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数量和质量的全部验收工作。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证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具有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机房各项建设验收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内容
1.对本项目的重大决策行为(项目增量、变更、声明等)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2.对本项目合同工程质量进行逐项审核验收;
3.对本项目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收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预算经费
总费用控制在2.5万元之内。
六、要求及说明
验收公司应履行以下义务:
1.保守国家和军事秘密,对履行职责中了解到的国家、军队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应当保守秘密;
2.忠于职守,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3.认真、细致、高效完成聘请单位交办的各项事务;
4.不得发表、散布有损聘请单位声誉的言论和进行有损采购单位形象的行为;
5.验收公司应对其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真实性承担责任,若因验收不细致或缺项导致采购方经济损失,我方视其损失大小和性质,保留追究验收服务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6.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2月5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文件邮寄或密封送至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277号,联系人:邓永林,联系电话:13696119400,逾期递交视为无效竞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6.报价函。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处理,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低价中标
由我部组成采购小组,现场拆封资料,对报名的公司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验收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该公司签订验收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需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公司)对我部一室一站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规模主要是在值班室、数据工作站、信息保障站、机房等区域,建设:1.大屏显示系统,2.视频会议系统,3.音频处理及扩声系统,4.中央控制及连接系统,5.指挥及值班席位,6.综合布线系统,7.网络接入系统,8.安防系统,9.机房工程。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数量和质量的全部验收工作。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证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具有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机房各项建设验收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内容
1.对本项目的重大决策行为(项目增量、变更、声明等)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2.对本项目合同工程质量进行逐项审核验收;
3.对本项目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收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预算经费
总费用控制在2.5万元之内。
六、要求及说明
验收公司应履行以下义务:
1.保守国家和军事秘密,对履行职责中了解到的国家、军队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应当保守秘密;
2.忠于职守,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3.认真、细致、高效完成聘请单位交办的各项事务;
4.不得发表、散布有损聘请单位声誉的言论和进行有损采购单位形象的行为;
5.验收公司应对其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真实性承担责任,若因验收不细致或缺项导致采购方经济损失,我方视其损失大小和性质,保留追究验收服务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6.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2月5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文件邮寄或密封送至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三段277号,联系人:邓永林,联系电话:13696119400,逾期递交视为无效竞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
5.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6.报价函。
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处理,封面应注明公司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二)低价中标
由我部组成采购小组,现场拆封资料,对报名的公司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采取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验收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该公司签订验收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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