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银卡工序加工采购(2023.10-2025.10)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830.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3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丽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鲁奕伶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银卡工序加工采购(2023.10-2025.10)项目招标人为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银卡工序加工采(2023.10-2025.1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服务期内完成环保银卡工序加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项目规模:(招标项目名称及预计加工数量)

1)招标项目名称:环保银卡工序加工采购

2)计量单位:吨

3)预计加工数量:12000

4)含税控制单价:4859元/吨

(5)项目预算:58308000元(含税)

6)备注:

该加工费为含税到货价,加工方式为我司提供原纸,加工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其他原辅材料,如PET哑银转移膜、转移胶、背涂胶、包装材料等。

该加工费包含了加工方为此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利润,包括产品原值、保险费、包装费、送货上门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设计、实施等费用,并考虑一定的风险。

3.采购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4.上述数量为“预计加工数量”,中选供应商具体服务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和采购类别、数量,在采购周期内零服务,甚至取消采购的权利,中选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服务要求。

5.采购周期内,如招标项目在材质、工艺、服务要求等方面有较大调整,或者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需要调整价格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招标,也可组织中选的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新的价格及供货事宜。

6.上述货物完成加工后需发货至位于湖南省常德市、郴州市。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物流及售后服务地域和费用,仔细测算后报价。所有货物均需送货上门并送达各收货人指定的楼层位置。请供应商谨慎选择物流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招标工序加工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家、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及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4.其他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6)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供应商考核实施管理细则》承诺书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

2)“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

3)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

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7日,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城A座10楼招标部),如需邮购招标文件,可将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联系委托代理机构获取付款账号。

4.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投标人以发送邮件方式(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邮件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109:30(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湖南省老干部大学金秋楼10楼【航空工业(湖南)招采中心】相应开标室。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一份开标一览表。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文本和电子U盘不退还。(正副本均需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

4.投标人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法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潇湘交易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家烟草局外网。

八、监督部门

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详见其它网站公告。

九、联系方式

1.名称: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芙蓉街道白马湖社区人民西路3333号(卷烟厂内)

3.联系人:周丽

4.电话:详见其它网站公告

5.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国际大厦A座10楼

7.电话:详见其它网站公告

8.联系人:鲁奕伶、许春媛、张维

9.邮箱:详见其它网站公告(邮购招标文件需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以及所投项目名称发至此邮箱,同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

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以潇湘交易云平台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公布的到账时间为准;请各供应商(投标人)尽量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在递交截止时间后到账而导致投标失败。

4.投标人须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照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汇至如下账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其他方式均不接受)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湖南军融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万家丽路支行

账号:(注意:每次每个标段账号随机生成)

5.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注: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应在潇湘交易云平台完成注册,凭注册账号登录潇湘交易云平台供应商系统,获取虚拟子账号并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已完成注册的直接用注册账号登录供应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平台首页在潇湘交易云企业控制台入口“注册/修改企业信息”处完成账号注册→凭注册账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采购公告/邀请函”栏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按钮进入项目工作台→在“网上投标”页签点击“递交保证金”按钮→点击“缴纳”按钮获取虚拟子账号→使用公司对公账号向虚拟子账号转入保证金→跟踪保证金缴纳状态,完成缴纳。系统操作咨询及问题反馈电话:详见其它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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