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ycdxx-f104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移动通信系统安全能力提升项目意向公示
(2023-JYCDXX-F1047)
一、项目名称
某移动通信系统安全能力提升
二、项目概况
通过安全数据引接、融合分析与安全态势定制,摸清移动通信系统内部资产状态,提升网络监测能力。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主要完成三部分建设:一是建立数据通道,引接现有系统手段相关数据;二是开展安全数据分析,发现异常行为事件并告警;三是定制态势分析模型,进行专题展示。
有意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与我方联系获取具体技术参数。
四、预算金额(万元):约120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2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七、采购方式: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八、建设周期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九、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扫描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十、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693109350,010-6686560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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