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8年9月28日—— 2018年9月30日 )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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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089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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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8852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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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68620492转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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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乐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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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富得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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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湿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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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重庆乐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877.964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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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002227562493089 |
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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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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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富得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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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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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中 标 人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054.75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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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915001076635719127 |
组织机构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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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47519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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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23-8122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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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江津区李市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江津区龙华镇中心场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江津区龙华镇罗坝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江津区石蟆镇烂沟子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江津区石蟆镇天堂坝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江津区朱杨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资[2018]3号、[2018]4号、[2018]5号、[2018]7号、[2018]8号、[20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6个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江津区李市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因原处理工艺严重存在缺陷,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为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保护流域水质,我司拟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对此6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总规模为9700m3/d,出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一级B标准或(DB50/848-2018)一级标准。该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
(2)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及标段划分情况:
一标段:江津区李市镇等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4700 m3/d,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300万元。各厂基本情况详见下表以及本次招标文件一并发出的附件:《江津区李市镇等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现处理规模 (m3/d) |
现工艺技术 |
拟改(扩)建工艺 |
改(扩)建后出水标准 |
改(扩)建规模 (m3/d) |
范围及围合形式 |
备注(交通及现有用电负荷情况) |
1 |
李市镇污水处理厂 |
2000 |
砂滤+人工快渗 |
改良型A2O |
一级B标 |
2000 |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
有进场公路,施工进场方便;有电源,用电负荷6.6KW。 |
2 |
龙华镇中心场镇污水处理厂 |
2000 |
絮凝沉淀+人工快渗 |
改良型A2O |
一级A标 |
2000 |
有围栏,需修缮 |
厂区紧邻水泥路边,车辆及材料运输只能到厂区边无法进场,需二次转运;现有用电负荷无。 |
3 |
龙华镇罗坝污水处理厂 |
700 |
砂滤+人工快渗 |
改良型A2O |
一级B标 |
700 |
有围栏但厂界需再明确。需重新勘界并修建围墙/围栏 |
厂区邻近公路边,人行便道40米,施工进场相对方便。泥结石路宽2米,需拓宽、硬化;现有用电负荷无。 |
二标段:江津区石蟆镇等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5000 m3/d,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500万元。各厂基本情况详见下表以及本次招标文件一并发出的附件:《江津区李市镇等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现处理规模 (m3/d) |
现工艺技术 |
拟改(扩)建工艺 |
改(扩)建后出水标准 |
改(扩)建规模 (m3/d) |
范围及围合形式 |
备注(交通及现有用电负荷情况等) |
1 |
石蟆镇烂沟子污水处理厂 |
650 |
高效厌氧+短程硝化+跌水快渗 |
改良型A2O |
一级B标 |
1000 |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
厂区紧邻水泥路边,材料运输相对方便;现有用电负荷无。 |
2 |
石蟆镇天堂坝污水处理厂 |
1000 |
高效厌氧+短程硝化+跌水快渗 |
改良型A2O |
一级B标 |
2000 |
无围墙、围栏,需新修围墙/围栏 |
有进场公路,施工进场方便;现有用电负荷无。 |
3 |
朱杨镇污水处理厂 |
1200 |
高效厌氧+短程硝化+跌水快渗 |
改良型A2O+混凝沉淀 |
一级A标 |
2000 |
有欧式立柱围墙,需修缮 |
有进场公路,施工进场方便;有电源。 ,还需增设除臭加盖系统 |
2.3项目周期
一标段: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规划方案文件;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3)调试工期
①清水联动调试:10日
②污水处理厂(站)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在当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始进行的,调试期为60日以内;调试在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期间开始进行的,调试期为90日以内。
二标段: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规划方案文件;
②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③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3)调试工期
①清水联动调试:10日
②污水处理厂全系统水质达标调试:调试在当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始进行的,调试期为60日以内;调试在当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期间开始进行的,调试期为90日以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方案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建设红线(或原有围墙)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临时排放工程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及运行、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朱杨镇污水处理厂需增设除臭加盖系统)、污水处理厂(站)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内容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4.1设计部分:
包括编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临时排放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设计后期服务(含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调试指导服务,须设常驻现场代表)。
①由中标人负责对气象、水文、环评、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形图测量、勘察、施工用水、用电等资料进行复核,若需为完成设计、施工需要的其它勘察、环评、地形图等相关工作须经招标人确定后予以实施。
②中标人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参考资料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厂区内配套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暖通、建筑、结构、机械、总图、道桥等),设计内容不产生漏项。招标人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资料中提供有进水水质浓度的,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确定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当项目日进水水量未超过设计规模时,在项目实际进水浓度和水量状况下,中标人须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审查单位技术审查、备案及报审等工作。
③按照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明确施工图设计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等要求。
④中标人的施工图在送审图机构审查前,需经招标人内部审查通过。
2.4.2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站)全部土建(含五通一平)、安装工程、临时排放工程建设及运行、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
②厂区内管网、尾水排放管网;
③施工临时供电、供水、通信工程,道路占用及恢复、青苗补偿;
④工程材料、设备、仪器仪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单机及清水联动调试;
⑤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供电、供水、通讯、闭路电视及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配套及附属工程(进厂道路、厂区内道路、人行道和停放场地;雨污水及其他管道排放工程;现场公共设施等)。
2.4.3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污水处理厂(站)的全系统的达标排放调试;
②调试期水质检测、达标排放及环保验收;
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④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运维手册、运维调试方案等资料编制;
⑤协助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协调及工程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
2.4.4完成招标人要求增加的本项目其它工作内容。
2.5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上述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拟派的施工项目班子成员不得重复,若拟派的施工项目班子有任意一人重复,则取消其投标金额较大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将依序确定其余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③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环保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和1.4.2条的相应规定。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 联合体成员资质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允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8年9月 7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www/bm/cqjjyzx/jjqjyzx_index.html)自行下载。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9月27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座6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3-8852160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号附18-2
联 系 人:邝女士
电 话:023-68620492转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