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平台、前端、专线和指挥中心建设) (项目编号:NHCG2024003)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HCG2024003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招标联系人-022-691101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俊军022-695700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平台、前端、专线和指挥中心建设) (项目编号:NHCG2024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项目概况
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平台、前端、专线和指挥中心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CG2024003
项目名称: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平台、前端、专线和指挥中心建设)
预算金额:255.0万元
最高限价:25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255 | 255 | 网络接入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正常运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期:36个月,自2024年3月至2027年2月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B. 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供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9日到 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209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口幸福总部大厦九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联系方式:022-69110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宁河区财政局209室)
联系方式:022-6957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俊军
电 话:022-69570013
采购文件下载
天津市宁河区幼儿园三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平台、前端、专线和指挥中心部分)采购文件.docx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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