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奶粉、营养米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A(4)2019032JNN(重)】质疑答复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a(4)2019032jnn(重)
预算金额151.93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冬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冼工0771-285124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奶粉、营养米粉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奶粉、营养米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A(4)2019032JNN(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512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北三里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冬林,联系电话:0771-38984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冼工 ;联系电话:0771-285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奶粉、营养米粉采购项目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质 疑 人:广西玉林穗稔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区1幢5层8号

法定代表人:牟金波 委托代理人:牟金波 电话:15277515995

质疑人于2019年5月5日向本中心递交《质疑函》,对奶粉、营养米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A(4)2019032JNN(重)】项目的采购结果提出质疑。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人认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显示成交供应商广西居录商贸有限公司没有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显为虚假材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并提供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成交供应商查询结果做为证据。

答复:经核查,质疑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并不显示成交供应商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显示成交供应商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状态,故质疑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为虚假材料,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质疑人认为其为微型企业,应获得6%的价格折扣,折扣后的评标价低于成交供应商评标价,但谈判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有疏忽,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

答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首先,本项目中所说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是指竞标供应商本身为中小企业,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其次,中小企业须如实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质疑人提供的货物为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了有关部门认定其为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并未提供货物厂家为中小企业的证明材料,更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故谈判小组不能认定其为中小企业。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质疑人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继续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 5月9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51.93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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