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研究合同公告
金额
49.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4万元
招标联系人-0572-6225130
中标联系人-13801333905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11N71250049W20245601

二、合同名称: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研究合同

三、项目编号:ZJZZCG-2024048

四、项目名称: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地      址:长兴县明珠路141号

联系方式:0572-6225130

供应商(乙方):嘉兴南湖路空一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梅花洲景区35(竹英庄园)2幢202

联系方式:138013339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研究

数量:1.00

单价(元):49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长兴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计划将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制定为省级地方标准。未来以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省级地方标准)为指引,推进违法装卸、港口防污染、水上应急救援、水上交通事故处理等一系列场景的应用出实效构建成熟完善的水陆空交通立体执法执法网络。现需邀请具备相关标准编制能力,以及具备立体交通研发和资源能力的单位来研究制定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省级地方标准。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负责本项目中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标准的研究及文本的编制,调研资料收集,撰写《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研究报告,形成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相关技术标准(送审稿),并完成报告的汇编工作。
服务时间:本项目需要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长兴无人机内河水上辅助执法技术应用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研究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和工作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提交成果应满足工作大纲中明确的研究范围、内容、成果要求等考核指标要求。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项目工作大纲技术要求开展研究工作。

2.合同金额(元):49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无人机标准合同0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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