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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我单位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电声防空警报一体机、车载防空警报器、多模智能数字对讲机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内容:
采购编号:ZJY-20220902
采购内容:电声防空警报一体机、车载防空警报器、多模智能数字对讲机
采购预算:人民币5万元整(¥50000.00元)
采购需求:
1、电声防空警报输入电压:AC220V,DC48V,额定功率:不低于2000W,具备四路音响输出,警报喇叭为室外全向型。
2、通信接口符合国家人防办发布的《人民防空电声警报器通用要求》,可手动控制,无线控制,信号包含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灾警、强拆、回示等信号,整机须具有防雷击、故障自检等功能。
3、电声防空警报必须与扬州市内防空警报集控系统相兼容,具备警报系统远程集中统一控制功能。
4、车载防空警报器外形为长排警示灯,需满足人防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警报信号。警灯尺寸长1200mm,高240mm,工作电压DC12V,工作13±2A,频闪灯闪光频率为60-150次/分钟,LED灯闪光频率为80-100次/分钟,防护等级IP65,允许车辆行驶速度≤150Km/h,并自带可拆卸式车顶不锈钢安装支架,功率为300W,喇叭集成于警灯中。
5、多模智能数字对讲机,频率UHF1:400-470MHz,发射功率1W/3W(模拟)、1W/4W(数字),IP68级防水,具备北斗或GPS或北斗+GPS定位功能,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及耐用性,能够在各种恶劣的工作环境中发挥优异性能,具备多种工作模式,能够在不同的网络制式下正常使用,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至少具备模拟常规、模拟集群、数字常规和数字集群4种工作模式,具备公网对讲功能,超短波电台功能需全部开启。
采购要求:
1、按照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完成货物的供货并安装于采购人指定的位置;
2、中标供应商需承担代理费评审费及与该项目相关费用。
2、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
3、参加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A、合格谈判供应商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谈判供应商特殊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需具备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生产单位资格,如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可邮寄送达指定接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禁止转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清单(格式自拟,附加盖公章的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或厂家授权书;
(3)具备“合格谈判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委托代理人为供应商在职职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格式自拟)、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2年06月~08月任一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5、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二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每页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密封袋封口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6、获取、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08451218@qq.com,并注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招标文件统一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缴纳方式:请关注供应商邮箱。
(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时30分。
(4)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启地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4号,高邮市蝶园广场北侧最南一排最东侧)开标室。
7、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高邮市长生路25号
联系方式:沈长青15952508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4号
联系人:夏锦山
联系电话:15050767556
高邮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