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高炉喷煤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21116159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高炉喷煤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安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1.1项目名称: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高炉喷煤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隶属于三钢集团产能置换(泉州闽光)及配套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安溪县泉州闽光公司厂区内。
2.2 本项目概况: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能置换及结构调整方案,在泉州闽光新建1套两系列制粉喷吹系统。
2.3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
喷煤主工艺系统、贮运设施、总图运输设施、燃气设施、热力设施、通风除尘设施、给排水设施、高低压供配电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电讯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办公生活设施、消防、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高炉喷煤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中标人负责包括勘察、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及软件编程)、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土建工程(含基础处理)、建筑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性能考核、工程验收、竣工验收考核合格、达标、质量保修、交付使用、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2.4建设工期:自场地交付之日起13个月内交工投产,建设工期作为评标考核的重要评标条件之一。
工期时间确认自场地交付之日起至交工投产的时间,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13个月;投标人须提交施工计划安排表。
工期按下述标准考核: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15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2万元(含税)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超30天以上,每延误一天按5万元(含税)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封顶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如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奖励0.5万元(含税),累积计算,封顶50万元(含税)。
2.5建筑结构图纸及其它设计文件交付:总图及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后15日内(勘察、设计单位需在福建省住建厅(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备案),项目方案安全专篇、报规划所需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图册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具体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其它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见《三钢集团产能置换及配套项目泉州闽光高炉喷煤系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文件延误,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5%。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含税):1亿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述资质之一【(1)或(2)】:
(1)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总承包业务。
3.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座喷吹能力20t/h以上新建高炉喷煤系统的EPC总包业绩(2017年1月1日之后签定的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复印件:合同;业绩应体现喷吹能力等指标参数,相关指标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改造项目业绩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承包业绩,提供项目业绩清单(加盖公章)。
(2) 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冶金行业或建筑行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或主要设计人)业绩,提供项目业绩清单(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9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18日20时59分59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用途标注:(招标编号)购买标书】等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推荐,无需等待审核)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并以电话(0591-83702581)的方式通知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下载专区”下载“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3企业购标成功后,进入个人中心在投标项目列表中查看本招标项目详情,进行下载查看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电子招标文件(zbf格式)使用“福易采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潜在投标人可登陆《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安装。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及“2.0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上述客服电话。
5. 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月31日9:00,集合地点:泉州闽光炼铁厂,联系人:杨先生 0595-68869923
6.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2月1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本项目开标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项目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电 话:0591-38872281、0591-38872244
联系人: 郭女士、陈先生、范先生
E-MAIL:tender505@qq.com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工业路58号
联系人: 庞先生、 杨先生
电 话: 0595-68869923
传 真: 0595-68869922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02651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