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竞争性磋商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试验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59.13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2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晓娟0351-7221787
中标公司山西万家寨水控水产开发有限公司59.1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DZB-JC-HW-2022003/1499002022ACS02801
二、项目名称: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试验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试验项目 | 1 | 批 | 合价:591330(元) | 山西水务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66号 | 9114000011001845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试验项目 | 南美白对虾饲料 | 斯特佳 | 15吨 | 13906 | 8831、8832 |
2 | 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试验项目 | 鲈鱼料 | 斯特佳 | 30吨 | 12758 | 1101、110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巩占花,霍桂利,袁宏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地 址:平阳路66号
联系方式:13994216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
联系方式:0351-7221787、0351-3693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晓娟、周洋、韩爱清
电 话:0351-7221787、0351-3693369
附件信息:
JDZB-JC-HW-2022003-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 YXJ10.10定.docxJDZB-JC-HW-2022003-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 YXJ10.10定.docx
413.2K
1499002022ACS02801项目编号:JDZB-JC-HW-2022003/试验项目项目名称: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五、磋商采购程序13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三、响应文件11二、磋商文件10一、总则8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8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2九、询问和质疑19八、保密和披露19七、服务费18六、签订合同18
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试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电子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6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3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8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大写)伍拾玖万贰仟元整;(小写)592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大棚鱼种养系统养殖名优品种试验项目项目编号:JDZB-JC-HW-2022003/1499002022ACS02801一、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南美白对虾料 | 吨 | 15 |
2 | 鲈鱼料 | 吨 | 30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1)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磋商人(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方式:拟参与竞争性磋商的磋商人(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2.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00: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台-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状态。(3)弹窗提示“提交成功”后,在【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标签页显示“已获取”(2)填写供应商信息,勾选意向标项,完成后点击[提交]。采购文件”,在【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纸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于当日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时间:2022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纸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于当日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纸质响应文件3份请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当日送达。1、磋商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备注:
名称: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磋商人自行承担责任。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
联系方式:闫晓娟、周洋、韩爱清0351-7221787、0351-3693369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名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赵主任1399421623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路66号
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备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信息成为正式供应商。电话:13994216232项目联系人:赵主任3.项目联系方式公司邮箱:SXJDHXKJ@163.com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 |
2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人代表的证明( 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 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6.本项目所需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7.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提供磋商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说明:1.第4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3 | 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 | 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2.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3.报价一览表( 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4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1840元单位名称 : 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账 号 : 3519 0256 3610 401(磋商人在交付保证金时需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人须知) |
5 | 响应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 |
6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磋商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 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 中小微企业的评审要求(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如本项目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 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9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评审要求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0创新产品的评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7 | 现场勘查(磋商前答疑会) | 无 |
8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 |
9 | 响应文件提供 | 一正两副注: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 |
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
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3.2磋商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人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
4.竞争性磋商费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人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人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人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磋商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磋商人在交付保证金时需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6.2磋商人须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6.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6.保证金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3)代理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磋商人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自收到磋商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磋商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保证金的退还
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7.磋商文件的内容
7.3代理机构将对磋商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人;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人均具有约束作用。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磋商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
11.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11.3磋商人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1.2磋商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人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价格。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人自行承担。11.磋商报价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12.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1磋商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1.5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4.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13.响应有效期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人承担。12.4磋商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1磋商人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磋商人须将解密失败的相关截图及备份文件发送至第一部分载明的邮箱,并按照载明的联系方式告知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进行异常处理。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4.2磋商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
17.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7.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1磋商人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响应文件审查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8.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7.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7.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17.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20.审查中遵循的原则(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2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0.1审查中,磋商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0.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服务商资质、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20.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0.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人。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人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人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人不予确认,其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标准、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21.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人平等的磋商机会。21.磋商20.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2.最后报价21.7磋商过程中,磋商人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21.6磋商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综合评审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2.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2.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5.评审复核24.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4.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5)不同磋商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4)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人的合法权益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人的竞争行为的;(1)有恶意串通的;25.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人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6.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保密(9)不同磋商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28.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人承担。27.关于磋商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六、签订合同28.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8.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人的,磋商人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9.签订合同
本次竞争性磋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人成交后,应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服务标准计算,该成交服务费已包含并不限于采购代理的所有费用,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0000元作为成交服务费,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请响应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点。30.服务费七、服务费29.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人/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人/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磋商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保密八、保密和披露
33.4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代理机构递交电子询问函或质疑函,代理机构向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出具《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3.3磋商人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代理机构线上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3.2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3.1磋商人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33.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九、询问和质疑
(4)询问函原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4.1磋商人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4.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
(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1磋商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4.3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集采购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34.2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
(4)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5.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质疑函原件。
35.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5.5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5.4磋商人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采购需求(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
采购人有权要求磋商人对货物/服务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磋商人提供非法渠道的货物/服务,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磋商人要承担货物/服务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供货物生产企业的责任。3、特别要求: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一)交货要求一、商务要求
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磋商人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三、其他技术需求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南美白对虾料 | 吨 | 15 | 膨化全价配合饲料,蛋白含量≥40 |
2 | 鲈鱼料 | 吨 | 30 | 膨化全价配合饲料,蛋白含量≥42 |
3.磋商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说明: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人代表的证明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 |
2 | 响应函 | 《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5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 | 提供磋商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磋商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我公司财务提供的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磋商人开户行证明的账号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6 | 磋商主体 |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磋商,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3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需求”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
4磋商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磋商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1)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7中小微企业的评审要求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3)如本项目若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四、成交标准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第十三条规定,对符合创新要求的货物或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创新产品的评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草案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细则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人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
一、商务部分(10分) (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业绩(10分)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磋商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2017年10月至今)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 |
二、服务部分(60分) (由磋商小组独立认定) |
1、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固定电话得3分,项目班子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等符合项目实施需要等。根据磋商人的响应程度分别得0-10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13分)2、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货物质量标准承诺函,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材料,如确保货物质量的制度或方案,货物质量等级,货物质量检测设备、设施,货物来源及环境信息等;根据磋商人的响应程度分别得0-15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15分)3、为确保所采购货物质量、外观包装、储存运输达到相关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输方式进行打分,分别得0-15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5分(15分)4、售后服务响应情况:根据磋商人的响应程度打分,分别得1-10分,未提供不得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10分(10分)5、有实施时间进度安排且科学合理的根据磋商人的响应程度分别得0-7分,分值调整最小幅度为1分。(7分) |
三、价格部分(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磋商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供方在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需方: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三、款项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
六、交验3、交货方式: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五、交货供方向需方承诺:
八、供方责任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需方责任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五份,需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供方两份,其中一份到代理机构存档。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甲方(章):乙方(章):3、磋商人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
磋商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磋商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一)磋商人代表的证明…………………………………………………………页码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二〇年月日磋商人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项目编号:
(七)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五)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响应函……………………………………………………………………………
(四)报价一览表………………………………………………………………………………(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一)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页码商务服务文件(八)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磋商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特此证明系(磋商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人住址)的(磋商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5.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人名称)授权(磋商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比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
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0.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人没有任何异议。9.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8.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日期:年月日磋商人:(法人电子印章)磋商人代表姓名:电话:地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提供磋商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缴纳税收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税收的其他材料;具有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八)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提供磋商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七)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保证金的交纳情况
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磋商各方:《联合磋商协议书》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一)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包号/序号 | 服务内容 | 小、微企业服务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价格总价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合计: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说明:磋商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磋商人:(盖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正版软件承诺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以下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如有涉及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时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产品类别 | 产品名称 | 产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
1、边界安全 | 1)防火墙 | 防火墙产品是指一个或一组在不同安全策略的网络或安全域之间实施网络访问控制的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以防火墙功能为主体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2)其它网络产品中的防火墙模块;不适用个人防火墙产品。 |
1、边界安全 | 2)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 | 网络安全隔离卡是指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能够使连接该计算机的多个独立的网络之间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是与配套的安全隔离卡一起使用,适用于单网布线环境下,使同一计算机能够访问多个独立的网络,并且各网络仍然保持物理隔离的设备。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计算机;(2)安全隔离卡;(3)安全隔离线路选择器。 |
1、边界安全 | 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 |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是指能够保证不同网络之间在网络协议终止的基础上,通过安全通道在实现网络隔离的同时进行安全数据交换的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2)安全隔离与文件单向传输产品。 |
2、 通信安全 | 4)安全路由器 | 安全路由器是指为保障所传输数据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应用于重要信息系统的,具备IKE密钥协商能力,端口IPSec硬件线速加密能力的路由器。 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分:集成了IPSec/SSL,以及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审计等一种或多种安全模块的路由器,仅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路由器除外。 |
3、身份鉴别与访问控制 | 5)智能卡COS | 智能卡芯片操作系统(COS-Chip Operating System)是指在智能卡芯片中存储和运行的、以保护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的应用数据或程序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控制智能卡芯片与外界信息交换为目的的嵌入式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采用接触或/和非接触工作方式的智能卡的COS;(2)其它被集成或内置了的COS。 |
4、数据安全 | 6)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 | 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是指实现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过程的软件。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独立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软件产品,不包括数据复制产品和持续数据保护产品。 |
5、基础平台 | 7)安全操作系统 | 安全操作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了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操作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操作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操作系统的产品。 |
5、基础平台 | 8)安全数据库系统 | 安全数据库系统是指从系统设计、实现、使用和管理等各个阶段都遵循一套完整的系统安全策略,并实现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划分准则》所确定的安全等级三级(含)以上的数据库系统。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独立的安全数据库系统软件产品;(2)集成或内置了安全数据库系统的产品。 |
6、内容安全 | 9)反垃圾邮件产品 | 反垃圾邮件产品是指对按照电子邮件标准协议实现的电子邮件系统中传递的垃圾邮件进行识别、过滤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透明的反垃圾邮件网关;(2)基于转发的反垃圾邮件系统;(3)与邮件服务器一体的反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4) 安装于已有邮件服务器上反垃圾邮件软件。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0)入侵检测系统(IDS) | 入侵检测系统指通过对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的若干关键点收集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迹象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1)网络型入侵检测系统;(2)主机型入侵检测系统。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1)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指利用扫描手段检测目标网络系统中可能被入侵者利用的脆弱性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网络型脆弱性扫描产品;不适用:主机型脆弱性扫描产品;数据库的脆弱性扫描产品;WEB应用的脆弱性扫描产品。 |
7、评估审计与监控 | 12)安全审计产品 | 安全审计产品指能够对网络应用行为或信息系统的各种日志实行采集、分析,形成审计记录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将主机、服务器、网络、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系统等一类或多类作为审计对象的产品。 |
8、应用安全 | 13)网站恢复产品 | 网站恢复产品是对受保护的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的未授权更改及时地进行自动恢复的软件或软硬件组合。适用的产品范围为:针对静态网页文件、动态脚本文件及目录进行自动恢复的产品。 |
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格式资料:对技术需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自拟)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见后)(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年月日
磋商人:(盖章)磋商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
包号 |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及响应偏离表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磋商人:(盖章)磋商人名称: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磋商文件货物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四)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日期:年月日磋商人:(法人电子印章)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第 包 总报价(大写): ¥: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