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干县]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干发改审字[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3、项目地点:新干县金川镇鹧鸪山
4、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对新干县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总投资约8090.62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项目设计费:人民币120万元整;
8、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一期、二期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期)等全过程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本工程设计对新干县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系统,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处理与利用工程,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工程,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封场绿化,封场后的环境监测等。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解决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协助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以上人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环保、结构、电气、给排水、岩土、造价工程师等专业设计人员。以上人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6、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及《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企业和设计人员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网上登记备案(以上内容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开标时,评标专家将对所有投标人的查询结果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8、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其他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 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以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079620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13970693635
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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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由干发改审字[2023]17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新干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服务
3、项目地点:新干县金川镇鹧鸪山
4、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对新干县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总投资约8090.62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本项目设计费:人民币120万元整;
8、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一期、二期概算)、施工图设计(二期)等全过程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本工程设计对新干县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系统,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处理与利用工程,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工程,防洪与地表径流导排,封场绿化,封场后的环境监测等。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解决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协助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以上人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环保、结构、电气、给排水、岩土、造价工程师等专业设计人员。以上人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6、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及《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企业和设计人员只需要在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网上登记备案(以上内容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开标时,评标专家将对所有投标人的查询结果进行核查。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8、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其他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 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以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079620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磊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1397069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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