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南经发审批[2023]5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地方镇政府自筹、县政府统筹等方式安排解决,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310-441826-15-01-443592
二、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763-8668386
地 址: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6层
招标代理机构: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763-6707168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2层办公室08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763-8668386
三、建设地点:寨岗镇金星村和万角村。
四、项目概况:主要采用削坡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挡土墙、绿化工程等方法对滑坡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治理,治理范围总面积为9240㎡。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建设规模:主要采用削坡工程、坡面防护工程、截排水工程、挡土墙、绿化工程等方法对滑坡地质灾害点进行综合治理,治理范围总面积为9240㎡。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114,301.6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79,252.69元为固定价格,不作下浮。)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
2、投标人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工程或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工程或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如上述人员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9、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2、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且对施工工期要求较高,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委派企业技术负责人1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1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工程名称 |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新增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工程编号 | GC4418262024007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16时00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14日15时00分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16时00 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03日17时30分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4日15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4日15时00 分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14日15时00 分 | 开标地点 |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评标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10时00分 | 评标地点 | 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