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炳三区公交场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人+EPC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攀枝花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中勤毅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小文028-86118653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20
公告正文
炳三区公交场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投资人+EPC标段招标公告
炳三区公交场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炳三区公交场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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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东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中勤毅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名称:炳三区公交场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攀枝花市炳三区陈家垭口隧道附近。 2.3 暂定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8.93亩,总建筑面积98650平方米。其中公交场站楼建筑面积63460平方米;地下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12916平方米;公交智能调度综合楼7922平方米;单身公寓建筑面积14352平方米;充电桩70套。最终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设计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最终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暂定建设规模存在差异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和补偿。 2.4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等)。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资金筹措、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6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投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二)近三年(2017-2019)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勘察单位),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17—2019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无亏损,平均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不高于80%,平均总资产规模不低于10亿元,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财务会计报表。 3.1.5资金实力证明:投标人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实力证明,可由投标人任意开户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资金实力证明。 | |||||||||||||||||||||||||||||
3.2.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施工企业)或投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勘察和设计单位须为同一家单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 28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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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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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PC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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