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北斗专项样板工程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金额
23.8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itc-xy-2024-xj-018
预算金额23.8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5
公告正文

号:CCITC-XY-2024-XJ-018

 

                                           

我公司因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北斗专项样板工程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需要,现进行询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 概要

项目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北斗专项样板工程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拦标价:238600

询价书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

报价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询价后下载文件报价

报价地点:北京

询价公告发布时间:2024327日至3291500时

报价截止时间:20244517:00时

采购方联系信息:

商务联系人:翟晓晓 17715273397

技术联系人:郑焱华  18710263630    

二、 采购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1、承揽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1.1承揽项目名称: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北斗专项样板工程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生产

1.2地点:全国

1.3承包范围、内容:

范围: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北斗专项样板工程设备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内容:包括520套北斗4G定位标签520套定位标签SIM卡、180套北斗车辆定位终端180套车辆定位SIM卡、1项技术服务等。

1.4承包方式: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北斗设备终端及软件连接、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

2、工作成果检验标准、方法

2.1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遵循“技术先进成熟、运行安全可靠、投资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2.2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满足项目现场需求,通过业主方验收。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质量保证期为 1 年,自项目通过书面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

4、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工作内容及参数要求

备注

1

北斗4G定位标签

520

尺寸60mm×40mm×22mm

多系统定位:GPS、北斗、GLONASS、Galileo。定位精度优于10米,兼容北斗二和北斗三。

支持并不限于4G通信:2G支持GSM、3G支持WCDMA,4G支持TD-LTE、FDD-LTE及相应频段。

自动休眠:在定位时间外,设备自动休眠,降低功耗。

静止检测功能: 当设备在固定位置停留超过一定时间,设备会自动进入到休眠模式,减少电量损耗,增加待机时间。

SOS报警:设备具有一键 SOS 报警功能,报警成功率 100%。

 

2

定位标签SIM卡

520

100M/月

 

 

 

3

北斗车辆定位终端

180

定位频点:GPS+北斗定位

水平定位精度:优于2m(空旷条件)

首次定位时间:冷启动 30 s

热启动 2 s"

4G全网通:LTE-FDD:B1/B3/B5/B8

           LTE-TDD:B34/B38/B39/B40/B41"

电源检测:主电断开时上传报警信息

数据上报:参数可条件。

驾驶行为检测: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设定速度上传超速报警

震动报警:设防状态车辆震动上报

TTS语音输出:可配置3W喇叭"

产品尺寸:85*56*24mm

重量:125g(包括电池)

内置电池:150mAH(3.7V)

工作电压:9-100V

工作温度 -20°C to+70°C

储存温度 -40°C to+85°C"

传感器:精密震动传感器

远程升级:支持FOTA在线升级

包含安装费用

4

车辆定位SIM卡

180

1G/

 

5

技术服务

1

车载设备数据协议定制开发和路线偏移报警算法

开发周期为三个月

 

三、 项目周期

1、项目地点:浙江宁波

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4个月。 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项目通过书面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

3、付款方式:

3.1 结算周期

1)结算周期:按照合同约定28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 7 天内,乙方必须联系甲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提交结算申请且没有书面告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批次结算,甲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2)结算依据:乙方将甲方签认的《成果(中间过程/最终)验收单》(甲方提供格式)汇总后,交甲方办理结算单。结算单应扣除预付款(如有)、经济往来会签扣款金额(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如有)等相关约定金额。

3)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3.2支付方式

乙方按批次办理完结算手续,甲方审核满足支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在30天内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后,按照约定的比例,及时、足额地支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扣减或挪用乙方的款项。

3.3 支付比例

本合同计量结算由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的合同清单工作量按月办理,乙方每月提出计量申请,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作对应合同价款据实予以计量支付,乙方开具计量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计量结算97%金额。

3.4 质量保证金

3.4.1质量保证金比例:按结算金额 3 %的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3.4.2质量期限及保证金支付: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由乙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审核,无质量问题时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无息)应付金额。

3.4.3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技术服务质量的保证责任。

以上付款均以甲方收到业主方相应比例付款作为先决条件。

 

 

四、 报价人须知

1、报价流程

供应商确认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后,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提交报价材料(PDF版本及可编辑版本)。

2、附加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如下资质信息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报价人最新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近三年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得少于25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项目类型为同类设备采购或者集成服务类。

3)最近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财务报表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4)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报价书信用承诺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