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间市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已由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间市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2建设地点:河间市;3项目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京开大街现状雨水箱涵进行改造,其中新建雨水箱涵493米,现状雨水箱涵加固10处,现状雨水箱涵清淤1051米;新建dn1200 雨水管道240米,新建雨水提升泵站1座。4质量标准:合格;5标段划分:无;6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326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12月08日,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10月30 日;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8:30至2024-11-22 0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由招标人支付。3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左万允,联系电话:0317-76856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启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异议处理人:刘建爽,联系电话:13363665157。 第三方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方式:投标人也可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在线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1863178622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科303室 电话:0317-7685611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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