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西湖公园关于随机抽取西湖公园桂斋半亭维修项目监理单位“阳光作业”公告(第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工程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为确保工程监理单位选择的公开、公平、公正,由我处参照市园林中心“阳光作业”的相关规定,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监理单位,负责对西湖公园桂斋半亭维修项目的监理工作。现诚邀有意参加本次随机抽取的监理单位前来报名。
1.建设项目简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西湖公园桂斋半亭维修项目
1.2 建设单位: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1.3 工程内容: 西湖公园桂斋半亭维修项目的监理工作。若发现中标的监理单位在已委托的工程项目中无法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招标人有权终止后续项目监理的委托。
1.4 工程控制价:95000(暂估)*3.3%*50%=1568元(暂估)(最终监理费用以实际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审核机构审核的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为基数,按市财政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计费标准计取)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项目工期要求:以具体委托的项目为准
1.7 工程费用的计算标准
最终监理费用以实际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审核机构审核的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50%计取。
1.8 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监理单位数量要求: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作业。
2.项目实施方式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参加抽取条件与所需材料
3.1参加抽取条件
参加报名的监理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3.1.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3.1.3 企业法人和配备本工程的监理项目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4报名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或福建省文物局出具的文博行业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培训合格的岗位培训证书。
3.2 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2.1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2.3报名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抽取前检查材料时需提供原件备验。
3.3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3.3.1公告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3.3.2咨询人:林工、赵工 联系电话:83727562
4、随机抽取
4.1 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及随机抽取均在同一天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10:30时
地点:西湖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4.2.1抽取前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监理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审查结束后,开始进行随机抽取。
4.2.2符合抽取条件的监理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4.2.3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一家监理单位作为该项工程监理工作的中标候选人。
4.3 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即当场确定监理单位中标候选人。
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竞标人的资格:
(1)竞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竞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2)竞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3)中标监理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4.7公示地点: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政务公开栏。
4.8公示期
公示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举报电话:83783655
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1.建设项目简况
1.1 工程项目名称:西湖公园桂斋半亭维修项目
1.2 建设单位: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1.3 工程内容: 西湖公园桂斋半亭维修项目的监理工作。若发现中标的监理单位在已委托的工程项目中无法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招标人有权终止后续项目监理的委托。
1.4 工程控制价:95000(暂估)*3.3%*50%=1568元(暂估)(最终监理费用以实际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审核机构审核的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为基数,按市财政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计费标准计取)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 项目工期要求:以具体委托的项目为准
1.7 工程费用的计算标准
最终监理费用以实际委托的第三方有权审核机构审核的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50%计取。
1.8 本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监理单位数量要求: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否则将不进行抽取,重新安排阳光作业。
2.项目实施方式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3、参加抽取条件与所需材料
3.1参加抽取条件
参加报名的监理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3.1.1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3.1.3 企业法人和配备本工程的监理项目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4报名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或福建省文物局出具的文博行业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培训合格的岗位培训证书。
3.2 参加抽取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2.1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过年检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的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2.3报名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袋密封提交,抽取前检查材料时需提供原件备验。
3.3公告时间与咨询电话
3.3.1公告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3.3.2咨询人:林工、赵工 联系电话:83727562
4、随机抽取
4.1 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时间和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及随机抽取均在同一天进行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9日上午10:30时
地点:西湖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4.2.1抽取前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监理单位方可参加随机抽取,审查结束后,开始进行随机抽取。
4.2.2符合抽取条件的监理单位随机抽取对应的球号;
4.2.3在对应的球号中随机抽取一家监理单位作为该项工程监理工作的中标候选人。
4.3 随机抽取完毕并经过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即当场确定监理单位中标候选人。
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竞标人的资格:
(1)竞标人有串标、套标、围标、干扰现场竞标秩序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2)竞标人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竞标资料的;
(3)中标监理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而放弃中标资格的;
4.7公示地点: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政务公开栏。
4.8公示期
公示期: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
举报电话:83783655
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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