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1-09】
义乌市安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梅林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义乌市安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梅林办公楼装修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义乌市安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梅林办公楼装修工程;
2、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梅林公路管理站;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5、工程规模:本项目为义乌市安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梅林办公楼装修工程,建筑装修面积约为650㎡,总投资不超过4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6、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范围内的隔墙及墙面、企业文化宣传广告、卫生间、顶面、水电安装、给排水、消防系统等改造工程内容。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6.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7.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8.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05室(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戴好口罩(凭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并具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戴好口罩(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选取签到表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安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义乌市佛堂镇梅林公路管理站 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10室
联系人:沈子军 联系人:施大成
联系电话:13750953588 联系电话:13958491555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梅林办公楼招标文件(后审)终稿.doc梅林办公楼招标文件(后审)终稿.doc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1.1 | 招标人 | 名称:义乌市安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佛堂镇梅林公路管理站联系人:沈子军 联系电话:13750953588 | |
2 | 1.1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410室联系人:施大成 联系电话:13958491555 | |
3 | 1.2 | 项目名称 | 义乌市安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梅林办公楼装修工程 | |
4 | 1.2 | 建设地点 | 义乌市佛堂镇梅林公路管理站 | |
5 | 1.2 | 建设规模 | 建筑装修面积约为650㎡,总投资不超过48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 |
6 | 1.2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不准转包、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者,取消施工资格,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有权组织另行招标。 | |
7 | 1.2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8 | 1.2 | 招标范围 | 包括施工范围内的隔墙及墙面、企业文化宣传广告、卫生间、顶面、水电安装、给排水、消防系统等改造工程内容。 | |
9 | 1.2 | 工期要求 |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 |
10 | 1.2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1 | 1.2 | 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 按照义乌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施工。 | |
12 | 1.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6)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 |
13 | 1.4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4 | 1.5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5 | 1.6.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
16 | 1.7.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7 | 1.7.2 | 疑问提交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3天前,将扫描件发到306223685@qq.com。 | |
18 | 1.7.3 | 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时间 |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通过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答疑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相关信息。 | |
19 | 1.8 | 分包 | 不允许 | |
20 | 2.2 |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编制 | / | |
21 | 2.3 | 不让利部分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暂定0.9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 |
22 | 3.3.1 | 投标让利范围 | 投标让利范围为:8%(不含)-12%(含)。 注:投标报价时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三位小数。 | |
23 | 3.6.1 | 投标保证金额度及形式 | 本项目免投标保证金。根据义行服管〔2019〕10号《关于改革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及义公管办〔2019〕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规定,若查实投标人存在挂靠投标、在投标时间截止后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放弃中标、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 |
24 | 3.8.1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一份;资格后审文件:一份; | |
25 | 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9时30分 | |
26 | 4.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05室(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27 | 4.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05室(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28 | 4.2 |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要求 | 1、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戴好口罩(凭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并具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戴好口罩(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2、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选取签到表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在进入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 |
29 | 4.7.3 | 开标顺序 | / | |
30 | 4.7.4 | 让利基准值的确定 | 让利基准值=8+A*0.1+B*0.01+C*0.001;上式中:A值为:由招标人在0~39之间的40个数字中随机抽取确定;B值为:由招标人在0~9之间的10个数字中随机抽取确定;C值为:由招标人在1~10之间的10个数字中随机抽取确定;注:抽取顺序为先抽A值,再抽B值,最后抽C值。 | |
31 | 4.7.5 | 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100×[1-(|T-D|)×B]上式中:T为投标人让利率;D为让利基准值;B值为:当(T-D)≥0时,B=2;当(T-D)<0时,B=4。以上商务报价评分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
32 | 4.7.8 | 投标人总得分计算 |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以上投标人总分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 |
33 | 4.7.11 | 中标候选人 | 确定中标候选人数:1名 | |
34 | 4.7.15.4 | 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的情形 | (1)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或被浙江省建设厅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注:1)项目负责人在义乌市招投标管理系统中、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建工程的或未竣工核销的(仅指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职务)视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2)在义乌市范围内项目负责人承接预算造价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不受前述规定限制。3)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4)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①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②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③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资格后审文件中附有第4)条规定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5)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负责人有备案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和招标人核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与中标候选人名称不一致的。(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
35 | 4.7.15.6 |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期限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
36 | 5.2.1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额为:暂定中标合同价的2%缴纳方式:可采用无条件限制的银行保函或无条件限制的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无条件限制的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银行转账(担保时间延续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具体要求详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领域工资款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和工程支付担保工作的通知》(义城管委【2017】2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履约保函管理的指导意见》(义建局【2018】62号))。若采用无条件限制的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时,其履约保证金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号开具。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天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
37 | 5.3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为: / ,形式为: / 。 | |
38 | 5.4.1 | 合同形式 | 固定让利率,按实结算。 | |
39 | 5.5.3 | 人工、材料价格波动价差是否调整 | 不予调整 | |
40 | 5.5.4.1 | 人工、材料价格波动价差的调整方式 | / | |
41 | 5.5.5.1 | 工程付款方式 | (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进场正常开工后7天内预付合同价的 10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暂定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义建局[2018]145号文件执行;(2)期中支付:a、工程量按月计量,在完成后的当月20日上报进度款支付报表,结合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20%作为工资性工程款,由发包人按月划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55%作为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b、本合同工程内容全部完成、所有工程变更完成审批程序并通过竣工验收,支付至完成应予计量的合格合同工程量价款的85%(含预付款);注:(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无信息价等部分材料价格暂按跟踪审计单位确定的价格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价以相关部门审计为准,中标单位自行考虑风险。)(3)、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完毕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工程总价款的98.5%,其余1.5%留作保修金。注:工程若被市审计部门、财政部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列入抽查复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抽查复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最终结果和支付工程款的最终依据。保修期的约定:竣工验收后贰年保修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2年后28天内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 |
42 | 5.5.6 | 奖励与违约处理 | 奖励办法:无违约处理:(1)按自报工期完工不予奖励,超过自报工期处以人民币2000元/日历天的违约金。(2)要求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实际到岗履职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每少一天每人处2000元/天违约金,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每少一天每人处1000元/天违约金,如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由发包人报送市行业主管部门。(3)该工程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者,需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返工工期列入考核,由返工造成的建设单位材料损失由中标单位赔偿。(4)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或对建设场地缺少必要的了解而导致中标发生任何风险,其责任概由中标单位负责,不得向建设单位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
43 | 5.6 | 其他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 | 技术负责人(要求专业、职称为):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要求资格条件为):具有施工员上岗证;安全员(要求资格条件为):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按有关规定配备;质检员(要求资格条件为):具有质量员上岗证。 | |
44 | 5.9 | 是否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提交社会保险凭证 | 决标前招标人将核查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0221年7月份-2022年9月份其中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 |
4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根据《建筑业“义乌无欠薪”行动实施方案》(义城管委〔2017〕240号)文件规定:本工程实行工程款和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中标人到义乌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具体条款详见施工合同。 | ||
投标人如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文件发放后2天内书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
序号 | 企业资质等级和资格等要求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 | 投标人具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等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含符合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所列情形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3 | 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4 |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使用有效期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
5 | 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以资格审查时查询“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站为准); |
6 | 投标人其他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序号 | 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 | 序号 | 证书、证件和材料名称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6 | |
2 | 企业资质证书 | 7 |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8 | |
4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 9 | |
5 | 项目经理B证 | 1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证书、证件和有关材料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有弄虚作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处罚)。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并盖注册章):中标候选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招标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该中标候选人的证书、证件、投标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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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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