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工0518-821066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对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具体详见任务书;
2.3 服务期要求:366日历天,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报价:本项目按照采购范围内每期报价系数进行报价,报价系数不可高于期望值0.95(例如:供应商报价系数可以是0.75、0.82等),即每期磋商报价=控制价*报价系数,报价系数高于期望值做无效标处理。磋商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磋商控制价及采购人期望值
注:采购范围内每期投标报价系数要求一致。
2.5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3.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1)需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总部或分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会员信息截图);
(2)持有经2022年或2023年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最近三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需具备5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以执业证书所显示的执业年限为准),需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主管部门年审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债券发行成功的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所提供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2020年1月1日以来注册或发行各类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过程中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或处分(需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 7月 11 日至2023年 7 月 18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24 日 14:15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交易平台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电子发票开具流程:至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zb.lygshjd.com/#/index/home),自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后,以供应商身份登陆;申请开票(徐圩招标开票);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提交,待审核完成后即可完成开票。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具体详见任务书;
2.3 服务期要求:366日历天,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报价:本项目按照采购范围内每期报价系数进行报价,报价系数不可高于期望值0.95(例如:供应商报价系数可以是0.75、0.82等),即每期磋商报价=控制价*报价系数,报价系数高于期望值做无效标处理。磋商一次报价、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期望值,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磋商控制价及采购人期望值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控制价(万元/期) | 采购人期望值 | 备注 |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中期票据 | 6 | 0.95 | 磋商报价均要求不得高于采购人期望值,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短期融资券 | 6 | 0.95 | ||
超短期融资券 | 6 | 0.95 | ||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6 | 0.95 | ||
债权融资计划 | 6 | 0.95 | ||
企业债 | 12 | 0.95 | ||
海外债 | 30 | 0.95 | ||
公司债 | 4 | 0.95 | ||
债券持有人会议 | 4 | 0.95 | ||
其他创新型债券或权益工具 | 6 | 0.95 | ||
并购、投资、资产重组、资产交易等金融专项法律意见 | 10 | 0.95 |
注:采购范围内每期投标报价系数要求一致。
2.5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任务书要求。
3.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1)需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单位(提供总部或分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会员信息截图);
(2)持有经2022年或2023年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最近三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需具备5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以执业证书所显示的执业年限为准),需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12月-2023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及主管部门年审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债券发行成功的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所提供合同必须能清晰反映出磋商文件所需要的业绩数据及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磋商文件所需的业绩数据及内容,则需提供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2020年1月1日以来注册或发行各类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过程中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行业协会处罚或处分(需提供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 7月 11 日至2023年 7 月 18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24 日 14:15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人。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 |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方洋管理学院(拓展训练中心) |
联 系 人:刘工 | 联 系 人:万工/朱工 |
电 话:0518-82256886 | 电 话:0518-82106687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zhulin@jsyangjing.com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下载交易平台用户手册,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手册要求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朱乐 | 18888133982 |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电子发票开具流程:至洋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https://zb.lygshjd.com/#/index/home),自行注册(供应商);注册完成后,以供应商身份登陆;申请开票(徐圩招标开票);完成相关信息填写后提交,待审核完成后即可完成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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