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生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2024〕1号)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公司根据生产实际,于2024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单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法人代表:张生凯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 废气

生产系统及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浓度(mg/m3

标准(mg/m3

达标情况

电解铝厂

电解槽烟气

颗粒物

≦13.65

20

达标

二氧化硫

≦183.81

200

达标

氟化物(以F计)

≦2.77

3

达标

氧化铝、氟化盐贮运

颗粒物

≦22.0

30

达标

电解质破碎

颗粒物

≦14.1

30

达标

其他

颗粒物

≦23.1

50

达标

铝用炭素厂

阳极焙烧炉

颗粒物

≦18.34

30

达标

二氧化硫

≦237.07

400

达标

氟化物(以F计)

≦2.64

3

达标

生阳极制造

颗粒物

≦9.1

50

达标

阳极组装及残极破碎

颗粒物

≦42.0

50

达标

其他

颗粒物

≦26.86

50

达标

二氧化硫

≦196.18

400

达标

天然气锅炉

锅炉烟气

颗粒物

≦11.6

20

达标

二氧化硫

未检出

50

达标

氮氧化物

≦119

200

达标

铸造

铸造烟气

颗粒物

≦11.4

30

达标

厂界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0.386

1.0

达标

二氧化硫

≦0.03

0.5

达标

氟化物

≦0.0072

0.02

达标

电解铝生产系统和炭素生产系统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中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铝产品铸造生产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要求。

2.废水

生产废水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进入废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作为绿化用水利用,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标准限值。

3.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炉渣、废铁、废橡胶、生活废泥、废木材、绝缘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连城分公司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运至垃圾场填埋。

危险废物主要有大修渣、铝灰、废矿物油、炭渣、废油漆、废除尘布袋、废树脂、废石棉、铅酸蓄电池、废旧化学试剂、废焦油等。厂区设危废库,按照规范包装,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4.总量控制

公司排污许可证于2023年04月10日由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620000681502232Y001P。根据排污许可证,年许可排污总量的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

污染物总量达标情况

序号

污染物

2023年生产时长

h

年许可排放总量t/a

2023年排放总量

t/a

达标情况

1

颗粒物

8760

1146.79

410.08

未超出

2

二氧化硫

8760

11469.43

6696.28

未超出

3

氮氧化物

8760

596.84

133.18

未超出

4

氟化物

8760

163.58

66.91

未超出

公司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到位,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环境应急满足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620121-2023-026-L)。

公示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1日

监督电话:0931-690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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