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体育馆三楼羽毛球场地对外经营权租赁项目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灵武市体育馆三楼羽毛球场地对外经营权租赁项目


灵武市体育羽毛球场地
对外经营权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为充分发挥灵武市体育馆公共设施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广全面健身运动,现对灵武市体育馆三楼羽毛球场地对外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并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灵武市体育馆三楼羽毛球馆简介:
灵武市体育馆三楼羽毛球馆位于灵武市永安路1号体育馆三楼,面积984平方米,水、电、暖气齐全,设施设备完善,正常投入使用。
二、招租单位
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
灵武市体育馆三楼羽毛球场地对外经营权租赁项目
四、招标方式、合作期限:
1、竞争性谈判,底价3.5万元/年,价高者得,合作期限为3年。
2、竞租人自主经营,出租底价不包含水、电、暖、物业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中:水、电费根据实际使用量缴纳,物业费为:43276.32元/年(984平米×43.98元/平米/年);供暖费为:25092元/年(984平米×25.5元/平米/年)。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3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社会其他组织 (法律规定者除外),且具有体育类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以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须具有经营羽毛球馆三年以上相关经验,至少有3个羽毛球教练持证上岗。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记录(以本公告时间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征信证明为准)。
(四)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26日。
2.报名地点:灵武市体育馆北侧二楼
3.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lwsgcch@163.com
(2)电话报名:13895481680
4.注意事项:
1.邮箱报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8:30。
2.报名请注明拟承租人(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并于2024年9月26日前存入履约保证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开户名称:灵武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市中兴路支行
账号:106042253734
转账时注明:竞租人履约保证金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6日18:30
4.竞租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七、投标人应知事项
(一)承租人在日常经营中要体现社会公益性,按照市文投公司要求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时段每周一8:00—12:00 )。
(二)业态要求:根据场馆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安排,仅限于羽毛球,不得擅自更改功能和用途。
(三)承租人需具有文化、体育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各项制度齐备。
(四)承租人根据自身项目需求添加相应设施设备。租赁期满,承租人添置的不动产无偿归业主所有,动产由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撤离场地。
(五)场馆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在业主指导和要求下进行,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六)承租人经营活动受业主监督,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欺客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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