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2-27 】
【字号 大 中 小】
本招标项目 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望发改审〔2020〕1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区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及市场化融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风景园林部分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风景园林部分)全过程设计咨询(第二次)
2.2项目地点:望城区大泽湖街道
2.3建设规模: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南起三环线,北至腾飞路,东起潇湘大道景观道,西至金星大道,面积约10000亩。本次招标内容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大泽湖生态湿地公园、滨江绿带、生态绿轴等风景园林项目的设计咨询,具体的项目规划指标、项目清单、项目名称、范围及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规划批复文件为准。
2.4投资估算:具体的投资金额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区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及市场化融资。
2.6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大泽湖生态湿地公园、滨江绿带、生态绿轴等风景园林项目的设计咨询工作,具体的项目规划指标、项目清单、项目名称、范围及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规划批复文件为准,主要包括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技术咨询等全过程工作,咨询单位按业主要求分阶段提交书面报告。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调整、方案调整、设计变更均属于本标段合同范围。
2.7服务期限:具体的服务期限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确定。(满足业主要求,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服务周期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 2021 年12 月27日前)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本项业绩为入围业绩。)
(1)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项目规模为准。
(2)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
(5)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通知书、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进度等要求中标人于指定时间签订各项目设计咨询合同,发包人应提前3日通知中标人,中标人不得拒绝或要求变更,双方均不得因合同签订时间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6)大泽湖生态智慧城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市政部分)可研、勘察、设计中标人及大泽湖生态湿地公园设计中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12月27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月18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061859。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 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5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招 标 人: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生态智慧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31-880767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联 系 人:赵女士、许先生、李女士
电 话:0731-88558559、88558556
传 真:/
邮 箱:/